401:质疑权威

小说:妖地求生 作者:卫夫子

熊大王把自己的这个女儿惯的无法无天,但他自己似乎并没有这个意识,按照常理他应该立刻马上让熊妮给宋施杰道歉,可熊大王完全把宋施杰晾在一边,反而在柔声安慰自己的宝贝女儿,“妮儿,别生气,父王刚才不是给你说过了吗,坐牢只是走个表面形式,父王很快就会把你给捞出来的。”

“父王,我一天的牢都不想坐,你看看牢里的那些都是什么妖,个个歪瓜裂枣凶神恶煞,我看着就烦。”熊妮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虽然她比别人已经够优待在单间待着,但左右两边和对面还是有邻居的,而且是大把大把的邻居。

熊妮在环境好的大别墅住习惯了,一点都不适应牢房的生活,每天叫苦连天找事。

“宝贝女儿,你就再忍耐几日呗,父王很快就把你弄出来。不过,你还是给那几个保安道个歉吧,那样的话判决结果会对你更利一些。”熊大王试图劝解道。

无奈熊妮死活听不进去,“凭什么让本公主给那几个低贱的保安道歉,本公主不乐意!”

“那,那……”熊大王左右为难,但又实在不想勉强爱女,最后只能向宋施杰求助,“宋大律师,可有其他法子?”

宋施杰见过的富二代王二代比比皆是,可谓是啥奇葩都见识过,可像熊妮这种别妖为她减刑她都不愿意配合,脑子蠢到无药可救的二代,还有像熊大王这种溺爱孩子溺爱到把她的前途都能当儿戏的,宋施杰还是头一次遇到,不免心里鄙夷又无语。

但既然拿了人家的钱,还有那么大一笔尾款没有结算,宋施杰只能强忍住恶心,硬着头皮答道:“有是有,就是后期需要花费的功夫比较大,现在只要拿到求请,公主的刑法至少能减个十年八年,等判决下来之后,后面再想减,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熊妮瞥了宋施杰一眼,切了一声,“什么没那么容易?不就是想要钱想加钱呗,还想套路我们?我父王有的是钱,只要你把事给办好了,钱不是任何问题。”

“对对对,钱不是问题,只要宋大律师能帮妮儿尽快脱离苦海,一切好说,好说。”熊大王跟着附和道。

你们以为钱能解决一切吗?宋施杰心里突然浮现出这句台词,他打了几百年的官司,以前有当事妖给他加钱他高兴都来不及,还是头一次产生这种想要吐槽的念头。

宋施杰赶紧遏制住这种不专业的想法,拍着胸脯保证道:“放心大王,老夫一定会尽心的。”

只是熊妮不肯道歉,卫寻一看就不是个善茬,宋施杰突然觉得自己身上地压力好大。

果然,卫寻死咬着不放,一定要熊妮亲自给那几个保安道歉,而熊妮这边死活不愿意道歉。

两方都不妥协,那就只能法庭上见分晓了。好在宋施杰打官司经验丰富,遇到困难并不害怕,迎难而上便是。

开庭之后,宋施杰试图又帮熊妮找借口误导陪审团,主张熊妮认错态度很好,愿意赔偿一大笔钱给几个受害者做为补偿。

可卫寻这个代理律师并不买账,提出了合理赔偿范围之内这个概念,意思就是,该受害妖拿的钱一分不会少,但也一分不会多。

伤害案件一般闹到法庭上面打官司之后,实际中再想拿到赔偿就有点不容易了,就算能拿到,一般也只能拿到少数赔偿。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有个热心的陪审员考虑到卫寻不是专业的律师,害怕卫寻不知道这点,特意给她提醒了一句。

底下的围观群众都小声议论这边议论纷纷,让卫寻识时务多拿点钱,总比官司输了一分钱拿不到要强。

熊妮见到舆论导向又朝着有利自己的方向发展,顿时得意洋洋傲气的不要不要,一心认为这世界上果然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只能说明拿钱拿的不到位。

熊妮沾沾自喜的盯着卫寻,嘴角露出一个挑衅的欠揍模样,仿佛在说,“本公主有的是钱,所以,本公主马上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天公不作美的是让熊妮给碰上了卫寻,卫寻才不信那个邪,不仅只提出合理范围,还对整个案件提出了质疑,认为法庭判刑太轻。

法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有时候在审案判决当中就会犯写小小的过错,比如惩罚太重或者太轻,但一般都在法律范围之内,很少妖会提出质疑。反正在菠萝山上,就宋施杰知道的,很少有妖对法官的权力产生质疑。

然而卫寻质疑了,还提出法官专业素养需要迫切提高,尤其是专业知识必然过硬。

敢公开质疑法官,这在其他妖看来绝对是找死的事情,一时间大家都惊呆了。

法官也有点惊呆,心里很是不耻,觉得卫寻是在故意搞事情,“你刚才说本法官专业知识浅薄,还说本法官在袒护被告,你可有证据?”

卫寻笑道:“证据当然有喽,我想请问一下法官,就熊妮犯的罪您觉得应该判处多长时间的刑罚?这个不用太具体,且说出一个大概即可。”

法官不明所以,脸上浮现出一个迷茫又高傲的表情,“原告律师,你可知你问了一个多么愚蠢的问题,在尚未宣判之前,关于被告的处罚事宜是机密。”

“好吧!”卫寻摊了摊手,“那我换个问题问,就被告当时的行径,您觉得她都触犯了哪些法律?”

还没有一个律师敢问法官这种问题,准确来说,都是法官在提问律师和原被告还有证人在回答问题,哪有律师提问法官的道理?这个卫寻的脑子是出毛病了吧,法官十分惋惜的摇了摇头,不做回答。

这个冷漠的态度并没有打消卫寻的热情,反而使得卫寻淡淡一笑,“您可以不用回答,那我来说说初审时那个法官的判决吧,故意伤妖罪,还有一个破坏他妖财物罪这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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