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珩带领一万铁骑行至翰朗城下,吴家兄弟身披重铠,手握长枪,跟在他两侧,有如两位悍猛的门神。庞夏王站在城墙上大喝,‘子小贼,你若识相,就赶紧投降,否则今日这一万铁骑都要为你陪葬!’子珩呵呵笑曰,‘哥哥怕不是忘了,这两个月,大凉跟庞夏的十六场战役都是以少胜多,即便要降,那也轮不到本王啊!’”
啪!
一块醒木拍桌,响声震耳,白老先生虽已年迈,声音却是中气十足:“庞夏王登时恼怒,‘你这无耻小儿,当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众将士领命!一举歼灭来犯之敌,大凉贼寇,一个活口也不许留!’话音刚落,擂鼓宣天,八路军兵,喊声大震……”
庞夏侵犯大凉北境多年,两个月前大凉大将军王子珩带领铁骑营一路北上,势如破竹,十七战十七胜,一举将庞夏敌寇驱逐出境。边城要塞翰朗的夺回,也宣告着庞夏再无反击之力,子珩用兵如神的传说一夜之间在大凉大街小巷传开,就连这不毛之地的南溟也不例外。讲完翰朗之战,说人白老先生坐下喝水歇息,满座的高朋便顺着刚才的话题聊了起来。
“子珩以前风流成性,整日沉湎酒色,虽位高却无实权,此番陛下把铁骑营交到他手里让他去西北打仗,显然是过河拆桥,容不下他了啊。”
“那可不,陛下八位皇叔死的死失踪的失踪,如今只剩下这位小皇叔尚留在檀京城,就算这子珩至今都练不了武,陛下也不可能一丁点儿忌惮之心都无!”
“呵,岂料这位病秧子小皇叔非但没死在战场上,还打了胜仗凯旋而归,陛下怕是得气疯了吧!”
“你们听说了吗?子珩上个月回京,陛下直接赏了他一个王妃,是义宁国的长公主段忘容,那个长了满脸麻子的天下第一丑女!”
“当然听说了,明赏实罚,啧啧啧,陛下此举实在是妙啊!子珩恐怕活不了几天咯!”
“怎么说?”
“明面上的羞辱人人都能看出来,我也不再多言,关键是这里面暗藏的玄机。”
这人顿了一下,“你们看啊,这子珩风流惯了,什么美女没见过?怎么可能安分守理地日日面对着一位丑王妃?可那丑王妃也不是寻常的大家闺秀,那可是枪神段烈之女啊,武功高强,位列知微阁高手榜第七名,背后还是强大的义宁国,此种有头有脸的人物又怎么可能甘心忍受一登徒浪子的屈辱?这两人那必然是不会琴瑟和谐的,一旦发生点矛盾,陛下就可以借题发挥,给子珩治罪啦!”
听到此言,白老先生捋着长须,喟然长叹:“子珩乃百世一人的将帅之才不假,奈何生在皇家,又失去了帝心,也只能是昙花一现罢了!”
与这边热闹的不同,客栈老板公输尺正站在柜台前,修长手指飞快地在算盘上舞动,停下来时,他唇角忽地一勾,露出一个满意的笑。
此间名曰自求多福客栈,位于大凉最南端的南溟,离着那臭名昭著的恶人墓仅有三十丈远。既然建在恶人墓旁,那他发的便是寻常人不敢赚的恶人财,倚傍九大恶人的名气,客栈每天都是熙来攘往,今天是六月初一,热闹程度更是非比寻常。
每月初一,风尘妖女李明殊都会在这间客栈现身,挑选合眼的徒弟带回恶人墓,从几天前开始,来到此处的客人便比以往多了不少,进账的银子也跟着翻了好几倍。
不为别的,对很多人来说,单是能见上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妖女李明殊一面,便称得上是此生无憾了。
义宁国最大的歌舞烟花之地醉音楼创建百年来,只出了她这么一个同时摘得歌、舞、琴、棋、、画、武七大魁首的花魁,引得无数风流公子流连忘返不可自拔,大凉天兴帝子祯的爹,也就是大凉前太子还未被天昭帝赐死时,也曾三顾醉音楼,只为花重金包下整座酒楼,听她弹唱一曲。
七年前,李明殊在一众献媚的公子纨绔里选中了无权无势的琴匠楼之涯,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成为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然而这段恋情开始的轰轰烈烈,最终却以凄惨的悲剧收尾。当时没人能料想得到,在两人的大喜之日,楼之涯竟当着身穿喜服的李明殊的面,迎娶了她的师妹朱秋颜!
人在被围观着的时候,怒意会被无限放大,李明殊被楼之涯公然背叛侮辱,怒恨之下当众杀死了这对狗男女,不过此举显然并不足以消除她心里的余恨,后来她又杀了无数被她单方面认为是负心汉的男人,一代名妓终于成了那人人得而诛之的头号魔头。
她背一把威力极大的魔琴行走江湖,虽遭到武林群起而攻之,但很不幸,绝大多数正义之士都惨死在她的魔音功之下。直到五年前,她被少林寺不妄大师重伤躲进了恶人墓,这位为祸人间的风尘妖女才停下继续作孽。
在座的大多都是前来讨伐她的武林正派人士,虽说她的实力排在知微阁高手榜第六不好对付,但毕竟人多力量大,只要能杀死她,哪怕是混在人群里啥也没干,也可以一战成名了。
身为恶人墓的主人,公输尺很乐意看到这种景象,恨不得其他八位恶人也时不时来他的客栈转一圈,只要有银子赚,他才不在乎那些武林正派和恶人们的死活呢。
正在这时,两位个头颇高的女子从门外走了进来。
公输尺淡淡看了她们一眼,继续低下头去看账本,忽又猛地抬起头来。
不是他的错觉,这两个女子确实比客栈里的大多数男人都要高,尤其是那个身穿黑色束领长裙的丫鬟,不仅高,而且壮。
长得也颇为粗犷。
浓眉大眼,烈焰红唇,皮肤是那种风吹日晒过的黝黑,肤质也有点糙,虽说不上丑,但也着实不怎么好看。
如果不是因为她穿着裙子,还用红丝带梳了双螺髻,公输尺一定会误以为她是个男人。
公输尺啧啧着摇了摇头,一脸嫌弃。
不过相比这小妞带来的违和感,反倒是仙姿玉貌的另一个更让他不寒而栗一些。
那人穿了一身明艳轻柔的紫纱裙,虽露肩,却露得恰到好处,细长脖颈上缠一根长长的紫纱巾,飘飘然若仙子下凡。紫色容易给人妖艳的感觉,这女子却穿出了别样的味道,云髻雾鬟,长发如瀑,眉目如画,挺鼻薄唇,气质更是格外出众,自带一股说不出来的贵气。
无论是眼睛还是神态,都像极了墓里那具绝美的……女尸。
公输尺微微眯起眼睛,少顷又否定自己,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她只是恰好长得有点相似罢了,没必要吓唬自己。
两人在一张桌前坐下,壮丫头唤道:“小二,上菜!”
声音很符合她的长相,粗豪沙哑,像是在编钟里掺进了沙子。
“来啦!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啊?”
壮丫头问:“李明殊今天会来吧?”
小二一愣,赔笑点头:“会来会来,不过小的也说不准到底是什么时辰来……”
“那就先来一间房吧。”
“已经客满了。”小二嘿嘿一笑,“不过今天晚上应该会空出不少房间,我们晚上再为您安排您看成吗?”
“成!那就先吃饭吧。”壮丫头边说着,将佩刀摆在桌上,发出哐当一声闷响,“随便来几个招牌菜,快去快去!”
“好嘞!”
佩刀走江湖的女子,的确很少见。
公输尺手指摩挲着下巴,不自觉地凝神,那把横刀……啧,有点眼熟啊。
某段封藏已久的记忆忽然被触及,他脑海里蓦地冒出一个看似不太可能的判断:那是铁骑营正三品参将以上专用的佩刀——策风刀。
铁骑营乃大凉三军之首,参将以上的武将本就是凤毛麟角,江湖中能辨认出这把刀的人自然也是寥寥无几,更不用说在这鸟不拉屎的南溟了,但好巧不巧,公输尺小时候在军营里混过,所以还算得上是个行家。
他再次将那双螺髻的壮丫头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这姑娘行为举止豪放不羁,与同桌的那位美娇娘形成鲜明对比,越看越觉得,那其实就是一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