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烫烫!”星明被烫得嗷嗷直叫,左右手倒腾着猪排。
倒腾倒腾,猪排不小心脱手:
“齁!!!!”
拉斐蕾尔见状伸手将其抓了下来。
经历一场虚惊的星明松了口气,开口问道:“队长你为什么不会觉得烫呢?”
拉斐蕾尔将凉了一些的猪排还给星明,同时给她展示起自己的手:
“我接受过狼灵祝福过的身体本就比你更耐热,并且长期训练让我的手有了很多角质,能帮我阻挡温度。”
话罢,她也倒了一下手道:
“其实我也觉得很烫,只是不会被烫到把猪排扔出去。”
“原来如此。”如此感叹了一句,星明重新拿起猪排吹了吹,啃了一口。
咔滋。
入口的酥脆,浓郁的油香,猪肉的软嫩。
源于本能的幸福在心里沸腾。
这种炸猪排可能会有技巧,但一定不像阿勒先生的料理那么复杂。
朴实无华的一记重拳轰在了他们的心头。
再来口带酱料的。
那些黑乎乎的调料里有胡椒有糖,不是什么解腻的酱料,浓郁无比。
又是没有技巧地一记重拳轰了过来。
星明感叹道:“人活着就是为了这一口。”
拉斐蕾尔也道:“是啊,如果每天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就好了~”
他们一边啃着炸的香气四溢的猪排一边向着别处逛去。
走着走着发现那边有渔夫正在做鱼粥。
新鲜的鱼被切成片扔到已经熬煮好的粥里,搅合搅合,鱼片就算熟了。
星明觉得光吃猪排有些单调,于是点了两份鱼粥。
两人坐下来,一边喝粥一边吃着炸猪排。
这两样食物一定是美味的。
但好吃的并不搭配,各有各的好吃。
吃着吃着,油脂的醇香压过了鱼肉的鲜甜,但并不妨碍他们一口一口将所有的食物风卷残云。
吃完后,星明和拉斐蕾尔揉着肚子,咂巴咂巴嘴:
“好撑。”
“感觉一天都不用吃东西了。”
“有点想吐。”
想着在丰收集市大吃特吃的他们迅速进入贤者模式,对食物没有了任何的兴趣。
并且短时间内不想再吃一次这么厚这么油腻的猪排。
拉斐蕾尔长舒一口气道:“我们是时候该为飞尘找找兔子。”
星明对这个提议仍不抱希望。
当然队长想要去逛逛,他也没意见,毕竟买不到兔子,一定能买到鲜肉。
于是乎,他们又重新在清晨的丰收集市闲逛起来,逛的仍旧是西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