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队就是忙,白天火急火燎的跑出去,忙活到大半夜还没消停。
其实熬一天还算好的,有时候案子难办,他甚至能在单位里呆一个月不回家。
也难怪他年近四十还打光棍,就这么忙,就算结了婚媳妇也得跟人跑了。
尤其林姐那双大长腿咳咳,还是别操心他的事吧。
不过,听李队那语气,我咋都觉得这事不大。
你想啊,夜钓栽水里溺死这事屡见不鲜,这里面还能有啥猫腻?
就算是个凶杀案,要不被人拿刀攮死,要不被人推水里溺死,咋也整不出邪乎的来。
莫非死者还能被水鬼给拽下去?
想到这,我打了个激灵,瞬间来了精神,直接打车去队里。
望着熟悉而又带些陌生办公楼,我有点感慨。
想当初我也是这里的一员,跟兄弟们奋战在一线,转眼间却沦落成这副熊样。
都怪我身上带的这些劳什子仙家,要不是他们挡着,说不准我还能继续穿着警服吆五喝六的。
哎,往事不提也罢,我左拐右拐的来到了李队的办公室,按规矩敲了敲门,听里面没啥动静便推门走了进去。
办公室里,李队独自一人坐在桌前,捏着烟屁股挠头,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他面前放了一堆件,还有大半桶早已凉透的泡面,脸色黢青、胡渣冒头,看得出这案件让他挺头疼。
他抬了抬眼皮,瞅见进来的人是我,颇有点不满,“不是告诉你明天早上吗,你这时间点来可没加班费!”
说着他便抄起身前的卷宗,直接甩我眼前,“瞅瞅吧,看你功力退步没?”
做卷是每一个警察的必修课,尽力将事实叙述的清楚、客观、有条理,还要整理证据链,用以支撑整个案件。
虽然这是正式警察才能学的活,但对于一线的警务人员来说,曾经的我也很擅长。
我边看边打趣道:“这大晚上的,没叫俩韩式半永久陪你整二两啊。”
李队没搭理我,仍旧捏着烟屁股挠头,眉头锁的很深。
大概瞅了两根烟的功夫,整本卷就被我看完了,里面写的事不由得让我嘬起了牙花子。
死者叫王安民,是个生意人,当天跟一个叫做沙莎韩式半永久在水泡子边钓鱼。
据沙莎供述,王安民当天晚上叫了服务却迟迟没给钱,两人就因为这个事吵了起来。
气头上,沙莎推了王安民一把,把他给推到水泡子里淹死了。
虽然案情看起来事挺简单的,可疑点却非常多。
首先,沙莎身高只有一米六出头,体重才九十斤,而王安民却是个地地道道的东北大汉,一米八,二百多斤。
两人体格压根不是一个量级的,让沙莎去推王安民,不说蚍蜉撼树也差不了太多。
其二,王安民经常游泳,年轻时还获得过二级运动员,别说一个小小的水泡子,就算给他扔到鸭绿江里也绝对不可能有事。
其三,水泡子最深处不到一米,就算有淤泥,王安民站到最深处也淹不到脖子,咋也不可能溺死。
其四,也是最诡异的,尸检报告上显示,王安民脚踝处有个淤青,瞅着有点像手印,还需进一步查证。
如果按照蓄意谋杀推测,水里面一定有个穿着潜水装备的人,伺机给王安民拖下去。
可现场并没有相关痕迹,让案件走向了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