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身子骨弱打不得胎,干脆将孩子生下来。
“她”一边养闺女,一边不断物色有钱的男人,好不容易吊上了个30多岁的成熟稳重又事业有成的李赟,没成想他竟是个同,还是在
娶“她”就是为了堵住家里长辈的嘴。
行!祝鸢忍了,反正她不伺候男人也能有花不完的钱,可“她”嫁过去还没多久,李赟竟破产了!!
破产不说,他相好的那个男人还跑了,正当祝鸢收刮钱财也打算跑路的时候,“她”又是被迷晕送到了沈肆之的床上。
“……”
等“她”腰酸腿疼的找李赟算账的时候,才知道李赟得了一笔足够让他一辈子都衣食无忧的巨款,早跑了。
祝鸢:“……”
回忆至此,当时她拿着剪刀修剪花枝的手一抖,饱满漂亮的花骨朵“吧嗒——”一声掉落到地上。
她妈瞧见了都忍不住说声可惜,那洛神玫瑰是祝鸢最喜欢的,好不容易等着花开了,却被“咔嚓——”一下了结了生命。
两次结局,“她”都逃不过被送上沈肆之床上的命运。
兜兜转转,自己终究是没能逃过沈肆之的手掌心,就好像自己注定要和沈肆之纠缠不休,他父母因她而死,沈肆之前半辈子的孤苦艰辛由她而起,这是她欠他的,就得用她的后半辈子偿还。
祝鸢来找他就是为了这个,还折腾什么,还不如从一开始她嫁给沈肆之算了。
未来的沈肆之可厉害太多了,母凭子贵,她靠着肚子里的孩子,说不定能攀上他过上好日子。
“想什么?”沈肆之不满她走神,将脸凑到祝鸢面前。
顺带偏过头、大嘴一张,将她手指含住。
“……”
确定了,沈肆之就是有病,类似于某种皮肤饥渴综合征。
祝鸢嫌弃的将手收回来,没好气的将上面沾染的口水蹭到他背心上。
她嫌弃沈肆之老是对自己耍流氓,不同于周光耀的克制隐忍,她每每对上沈肆之,总觉得他就像一头霸道凶残的狼,将猎物连皮带骨、吃得骨头渣都不剩时才肯罢休!
“我……我怀孕了。”
闻言沈肆之微抬下巴看她,漆黑狭长眸子里晦暗不明,他看起来并没有祝鸢想象中的激动,反而出乎意料的情绪淡极了。
不应该的,他怎么会是这样的反应?
祝鸢心脏漏跳一拍,她唯一能感受到的是,沈肆之搂着她的力道越发紧了。
“我们……我们和好好不好?”
“我再也不嫌弃你是个穷光蛋了……”
此刻不远处浓密葱绿的枝丫后面,突然齐刷刷发出“呦呼——”的喊声,惊得枝干上鸟雀“扑朔朔”飞起,老苗头等人赶忙噤声。
无他,他们实在好奇,能拿下沈工头的会是怎样的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