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救人(1 / 2)

若问金鸡镇最贵的酒楼是哪家,品鲜楼若是第二,那没人敢说是第一。若问金鸡镇最好吃的酒楼是哪家,那同样是非品鲜楼莫属。

陆可儿站在品鲜楼前,暗自点头。

品鲜楼分上下两层,斗拱飞檐,雕梁画栋,十分气派。大门两边悬着两条楹联,上:“美酒佳肴迎挚友,名楼雅座待高朋。”一块黑色金丝匾额高悬头顶,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品鲜楼。

楼前车水马龙,宾客如云。一身着青衣短衫长裤的机灵小厮站在门前点头哈腰,送往迎来。

据说品鲜楼背后的主人很是神秘,不知姓名,不晓年龄,只知此人经商能力卓越,眼光独到,手段高明。五年前第一家品鲜楼在京城开张,此后,他将品鲜楼开到启国各地。三年前在金鸡镇开了分店,菜品质量及酒店管理和其他各处的分店一般无二,每季度还要推出一个新菜,引得食客接踵而来。

“可,可儿,咱们还是走吧。”冬玲畏缩着躲在陆可儿身后,紧张地搓着自己的衣角。

进出品鲜楼的人,一个个衣着光鲜,非富即贵,她就像是一只误闯入天鹅群的小麻雀一样,令人侧目。

陆可儿昂着头,背着鱼篓,不由分说拉着冬玲朝大门走去。

“两位姑娘是吃饭还是……”那清秀的小厮迎上前来,脸带微笑着问道。

他见两人穿着粗布衣裙,上面还布满污垢,两人脚上的鞋子沾着泥土,一看就知是从乡下来的。那个领头的小姑娘还背着一只竹篓,从篓子里散发出阵阵鱼腥味。小厮目光上移,抬头一看小姑娘的脸,不由心下微惊,敛去了眼中的些许散漫。

这姑娘长着一双漂亮的丹凤眼,眸光莹莹,眼波一转,似能看进人的心里去。她微笑着看着他,似是对他一视同仁的态度很是满意。

“我们是来借贵酒楼烧饭吃的。”陆可儿笑吟吟地说。

“什、什、什么?”小厮吃惊得都口吃了。

冬玲也瞪圆了杏眼。

“这位小哥,我篓子里有两条鱼,我想借你们酒楼厨房一用,烧盘鱼吃。”

小厮终于缓过气来,他瞪着陆可儿,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不见。

“姑娘,我们这是酒楼,是宾客吃饭的地方,可不是烧饭的地儿。”他在吃饭和烧饭两词上加重了语气。

“听说品鲜楼每季都要推出一道新菜。”陆可儿凝眸看着他,“或许你可以问问你们老板……或掌柜,他愿不愿意尝尝我做的菜。”

“姑娘,你若是来寻开心的,或是来捣乱的,那就请回吧。”小厮拉着脸,手臂一伸,摆出驱赶的姿势。

冬玲害怕地拉了拉陆可儿的衣袖:“可儿,咱们还是走吧。”

几个站在身旁看热闹的行人也开口劝道:“小姑娘,你是第一次来酒楼吧?这酒楼的菜可都是大厨做好的,可没有人来酒店自个烧菜吃的。”

也有人讥笑:“乡下丫头就是没见识!这品鲜楼是啥地方?这可是连县太爷都会来吃饭的地儿,她居然带着两条生鱼想进去。”

冬玲又羞又窘,脸色通红。但她见陆可儿没动,自己便强压下心头的惶惑不安,站在她身边也未移动脚步。

正在这时,忽然从酒楼里传来一阵喧哗。

“小少爷,小少爷,你怎么了?快,快去找掌柜的!”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后,随即一道惊慌的声音响起:“浩儿,浩儿,你怎么了?你可不要吓爹呀!”

“掌柜的,小少爷好像是吃东西噎着了!”

“谁给他花生米吃的?”

“唉呀,快去找大夫!”

有人从酒楼里奔了出来,跑到街上,一眨眼就没了人影。

“这人肯定是去找大夫了。可最近的医馆离这也有两条街远。”冬玲低声喃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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