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自己去国营饭店之后,沈初将全部心思都投在了辣酱店。
这几天她做出一个重要决定,那就是优化店铺!
人在接触到一样东西的时候,首先是眼睛看到,所以第一印象很重要。
沈初专门挑了一天下班早,带着薛从山和吴春花上了趟街。
吴春花小心翼翼的跟在沈初身后,“沈初姐,俺没钱,上街干啥来了?”
“带你们两个剪个头,再买件新衣裳,店里报销。”
薛从山捋顺了一下发型,照着镜子上下看了看。
“嫂子,我这感觉挺好的啊……”
沈初看了一眼他那偏长的头发,半是忽悠的说道,“头发挡眼睛,挡财运。”
“啧,那还是剪了吧。”薛从山扁了扁嘴,乖乖的坐在椅子上。
其实头发长挡不挡财运,沈初也不知道。
不过头发长看着不精神,倒是真的。
薛从山头发偏长,遮挡视线不说,万一头发沾到辣酱里面,不卫生。
而吴春花则是总穿着一件衣裳,洗的都有些发白了。
沈初打算把店里整体形象提升一下,不管是客人还是自己,心情都会好上不少。
从理发店出来,薛从山眼睛露在外面,整个人精气神都提升了不少。
“你别说,还真就好看了。”吴春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由衷的说道。
薛从山被夸了几句,有些飘飘然,表情十分臭屁。
“那是,我平时就是不爱打扮,不然的话,追我的小姑娘肯定比这多。”
吴春花嘿嘿笑了一声,没再说话。
沈初领着他俩又去了百货大楼。
因为有上次的事,所以百货大楼的一部分人认出了沈初,十分热情的打着招呼。
上次沈初可是花了将近五百块钱呢,他们看沈初可不是小媳妇,而是一尊行走的‘财神爷’。
“妹子过来啦,这次看看需要点什么?”
“妹子,我家东西都是新到的,过来看看呗。”
沈初对这些人都没印象,只能一直笑着,算是打招呼。
最后,沈初给薛从山选了一件白衬衫。
薛从山整个人偏瘦,皮肤并没有因为干活而粗糙,手腕的腕骨和指骨清晰。
要是某些‘手控’的小姑娘看到,肯定会沉沦叫‘老公’的那种。
她将白衬衫袖口挽起两截,心机的露出腕骨和指骨。
干活的时候,手指灵活翻飞,就算沈初不是手控,也不免觉得是种享受。
“嫂子,这能行吗?”
薛从山觉得有点别扭,这衬衫太白了,干活的时候弄脏了,怪心疼的。
“那给你买两件,你平时注意点换洗。”
“不是,嫂子,我”不是那意思……
沈初大手一挥,不容薛从山拒绝,直接买了两件。
吴春花跟在沈初身后,眼底都是崇拜的小星星。
她就喜欢沈初姐这种霸道不吃亏的性格,对待自己人又超好。
给薛从山买完衣服,沈初又给吴春花选衣服。
不过选了几件,沈初都不太满意,恰巧她看见成衣铺子后面,摆着一台蜜蜂牌缝纫机。
当初顾南舟给的彩礼里面,原本也有缝纫机,不过最后因为一些原因没买。
从回忆里抽离,沈初笑着看向售货员问道。
“大姐,我买两件衣服,想借用一下你这缝纫机,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