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判例

钟明华眼前一亮,“什么法院的判例?高法吗?”

冉晓晨手指头朝上指了一下,“不是,是京城的,朝阳区法院的判例,不过被高法转发了。”

“那效力可以啊,参考价值很高!”钟明华高兴地说。

“是啊,而且跟本案很相似,都是请求他人代签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之诉。”冉晓晨将一枚优盘插在电脑上,长长的判决顿时放大投屏在了白板上。

“案件当事人是一位孀居多年的老太太,老太太亡夫在铁路局工作,生前以他本人的名义租住了单位的公房一套,过世后,老太太继续租住在公房里,由她的儿子代为续租签约,后来该房屋拆迁,作为实际承租人,老太太是拆迁补偿对象,她委托儿子代为签署赔偿协议后,她儿子瞒着老太太以自己的名字签署了赔偿协议,并且直接代领了该笔赔偿款,两年后她儿子过世,老太太才想起来有一笔钱还没到账的,于是到动迁办咨询,发现她儿子已经代领了赔偿款之后,老太太委托律师将动迁办告上法庭,请求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钟明华眼神专注,“的确跟本案相似度很高。”

冉晓晨喝了口水,缓了缓神,继续说道,“是的,庭审就诉讼期限的问题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争执和辩论,后续经过了一审二审两次庭审,十分曲折复杂的审查过程之后,这个官司以老太太胜诉告终。”

钟明华神情一震,“诉讼期限的问题解决了?”

冉晓晨笑着点头,“法院认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诉讼,本质上依旧属于行政协议纠纷的范畴,应当按照行政法相关的规定来处理,而不适用民法中合同法中时效的条款。诉讼时效的争议客体为请求权,而确认合同无效的争议客体为形成权,无效合同应该自签订之日起就自始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依据这一点,我们就有一个支点来展开接下来的诉讼了。”

李悍听得云里雾里,李勇干脆打了个哈欠,怯怯地说,“姐姐,我听不懂……”

李悍没好意思跟着说他也听不懂,干咳一声,“冉律师,这些我们都没有你专业,你直接说让我们做啥子嘛,我们都听你的!”

冉晓晨沉吟一瞬,“这也是我正在考虑的,是直接走诉讼程序,还是先走一遍复议程序,复议结果不满意再进行诉讼……”

“这?这有啥子区别啊?复议又是个啥东西嘛。”李悍彻底搞混了,抓了抓头困惑地问道。

钟明华解释道,“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申诉程序,申请方是公民或者法人,被申请方是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与法院审判的效力一致,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流程更快,时效更短,效率更高,也可以直接与被申请方进行对话,相对来说更加快捷高效一些,只不过知道的人比较少,更多的人在遇到行政争议的时候,还是比较倾向于法院诉讼程序。”

冉晓晨点点头,“是的,我考虑是不是先走复议程序,看一下拆迁办那边的反应,如果复议不理想,我们也更好应对,也更能引起地方部门的重视,给我们留出更多的反应空间。”

李悍听了个大概,沉声道,“那就先走那个啥子复议嘛,我们也不想打官司,民与官斗,他影响也不好嘛……能关起门来解决还是蛮好的……”

冉晓晨有些无奈,望向钟明华,“小钟,复议中心在你们局里,你方便帮忙去接触一下,看看咱们需要带什么资料,或者做什么准备吗?”

钟明华握拳轻触胸口,“份内的工作,包在我身上好了。”

告别了李悍李勇兄弟两人,钟明华跟中心打了个招呼,问了复议中心的负责人情况之后,挑了下午刚上班,局里来访的人比较少的时候,去了一趟局里。

局里跟中心这独门独院的小楼不一样,在政府大楼的六楼,从六零一到六三六,整个东半部分都是司法局的办公区域,复议中心的接待室就位于六一三房间,因为提前打了个招呼,钟明华到的时候,已经有人在接待室等着了。

“您好,请问您是刘主任吗?”钟明华在门口敲了敲门。

接待室里正忙着装订归档卷宗的丸子头小姐姐回过头,双手抱胸,盯着钟明华上下打量一番,语气不善,“你是孙主任说的那个钟明华?”

钟明华突然觉得后背发凉,讪讪点了点头,“是我,不好意思啊,打扰您了……”

刘畅主任双手抱着一大堆的卷宗没好气地说,“知道打扰了还不过来帮忙?”

“哦哦,好的。”钟明华赶忙接过刘畅手里的卷宗,刘畅拍拍手往隔壁房间走,“跟我来!”

钟明华亦步亦趋地抱着卷宗,跟着刘畅去了档案室,一边帮刘畅归档卷宗,一边见缝插针地开口,“刘主任,我来是有一个复议的案子想跟您咨询……”

“这个月我接了二十三个复议案子,开了十一个复议诉讼庭。”刘畅面无表情地盯着钟明华。

钟明华“啊”了一声,“今天才二十四号……”

刘畅深吸一口气,“我昨天还在说,这个月打破了一天一个案子的纪录了,你今天就来了。”

钟明华大感意外,“

怎么这么多?我记得之前一年才二十几个案子吧?”

刘畅充满怨念地关上柜子门,双手叉腰,“是啊,以前一年才二十几个案子,现在复议权合一了,全县的复议都在我们中心办,一个月就二十几个……所以为啥子不能叫你朋友去诉讼啊,我们才四个人,法院有十几个法官呢……”

钟明华有点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姐,我不知道现在工作量这么大,我那个案子也不一定算是正式申请,其实就是想借您这里的前置调解,跟动迁办有一个坐下来对话的机会,因为申请人对诉讼有顾虑,想着尽量关起门来解决,实在不行再诉讼……”

刘畅有些无语,“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怎么就有顾虑了呢,都不去诉讼,那干了坏事的人不就有恃无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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