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故乡(1 / 2)

小说:非常出击 作者:七月断魂音

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两位锅头一合算,最终对骗取众人信任,却险些给马帮带来灭顶之灾的何姓小哥,作出了最终的判决。

方法很简单:找人把他手脚反绑,又在他身上五花大绑缠了一块大石,然后带着所有幸存下来的马脚子,一起举着火把,把他推到了那到溜索大江边,装到了溜索上。

两个马脚子把他用绳子固定到溜索底下后,其中一个朝他屁股蛋-子上狠命一脚,就把他踹得滑到了大江中央。

惯性即将消退完全时,只见之前一直紧闭着双目的阿九妹猛地一睁眼,寒光一闪,冷芒四射,早从腰间拔出一把飞刀,手一扬,追着那何姓小哥滑行的方向疾射而过。

“咔嚓!”一声脆响,那把小巧的飞刀刚好齐齐斩断了一边吊绳。

“嗖——”地一声长响,绳子一边失衡,人往一边跌落时还有些阻力,但最后绳索脱离溜索时才真正在重力的牵引下笔直地往奔腾的江面上坠落。

汹涌的江水如同沸腾,其声如雷震耳。我们并没有听到何姓小哥究竟有没有在绝望中出

歇斯底里的呐喊,正如我们之前没有听到那丧命与此的无辜马脚子最后的声音一般。

“噗通!”人一入水,除了激起一阵溅起两、三米高的水花之外,落水的痕迹稍纵即逝,便如无数葬身江底的人们那样。

“走吧。”

随着格桑大叔和阿九妹两位锅头一齐摆手,大家也不再流连,都同一时间转过身去,往马队扎营所在回身走去。

马帮队处理叛徒的方式,虽然简单粗暴,但也暗藏天道:一方面顾及多多少少,或真或假的点滴同僚间的情分,一方面也把生杀予夺的大权交给上天。如果那何姓小哥在身背巨石的情况下仍能在大江里生存,那只能说他命不该绝。

真那样,马帮也就不再追究,但事实上,我即便不用心眼,也知道他必然是死得透透的了,说不定,在落水前就已经被吓破了胆,昏死过去了。毕竟,上苍即便会对某些人有所眷顾,那人也不会像他那样,是个懦夫。

其他人是没看见,我是看见了,那位何姓小哥在我们击杀赶尸匠,僵尸们短暂失控时,是如何让父兄亲朋当挡箭牌,自己苟且偷生的。

弱者,还是早死早投胎的好。我相信,对于我这个观点,天道应该是赞同的。起码,也是不反对的吧,大概。

处理好失去亲友和处决掉叛徒的复杂愁思后,马帮队浩浩荡荡的队伍,终于穿过剑川栈道,来到了茶马古道上的另一大重镇,当时还被称为南诏的大理境内。

到了南诏地界,阿九妹的马帮就跟我们所在的队伍分道扬镳了,据说她打算带着队伍绕到几个小村庄料理死伤手下的后事。格桑大叔听说后,顺便让她把我们回收回来的马脚子遗体也一并运到义庄找道士做法去了。

别看赶马的一个二个五大三粗的,却都是有信仰和乡情的人。他们对死后归乡和来生很看重,相信魂归故里对后世来生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或许,这也是他们生前在古道上驰骋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原因之一。

无论如何,通过心眼远远望见晨曦背后那若隐若现的苍山洱海那壮美瑰丽的景色,我的心情总算是好了许多。

不知老妈是中国通兼藏学家的莎伦是否对中国武侠化有所涉猎,反正对于金古小说,我还是略懂的。起码,我就知道,那段公子所在的大理国,就在我们现在即将走过的无量山背后。

东方显出鱼肚白的颜色,红日出世前的晨曦慢慢变得橙红,落在碧波连连的洱海水面上,还真像某位高手洋洋洒洒写下的泱泱名句。

学那些成名已久的迁客骚人附庸风雅,随心陶冶了一番情操后,诗词没有整出几句,人却已经跟着大队人马,闯过青砖堆砌而成的城门,走进了熙熙攘攘的长街。

“喂!咱这一路,倒是算兴师动众送你小子‘衣锦还乡’了哈,作为地头蛇,你不好好招待我点什么吗?”没走几步,我看到满街的各色小吃,不由得流着口水把罗荃抓到了身边。

“这个……容我想想……”

看罗荃那家伙一脸犹豫的模样,不用他说我也猜到那小子是在心疼他本就不够饱满的钱袋了。

“切!小气鬼!亏哥还出了那么大力气帮你争到这个带薪探亲的美差,结果却毛好处没捞到!唉,我这是脑袋进水,出力不讨好,遭哪门子罪受呢?”看他还没出血就一脸肉疼样,我眼看没戏,也是毫不客气地对罗荃展开了嘲讽挤兑。

“你跑马还不是有自己的报酬……”罗荃一个大男人,此时说话的声音却像蚊子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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