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北边落子

小说:变臣小说评论 作者:宇十六

江安义开始了卯时上班,午时下班的生活,每天上午在故纸堆里打发着时光。

相比其他部,膳部的事情不多,江安义发现自己成了最勤快的人。多数人要到辰时才会出现,午时不到就没剩下几个人。至于刘郎中,膳部他最大,谁也管不了他,没有人知道这位郎中大人具体出没的时间。

请了田令几顿饭,这位令史给江安义交了实底,一年祭祀、宴享的日子有限,大部分时间悠闲着,当然这仕途也够“悠闲”的

“京官有三种,一谓近天一谓下地,还有一种是温水。”田令并非科班出身,靠着父荫谋了膳部的差事,消磨了十多年的时光,算是京都老油条了。

江安义成功地被勾起兴趣,替田令满上一杯酒,笑道:“愿闻其详。”

酒菜不错,量也足。这段时间田令靠着江员外郎很打了几次牙祭,剩菜打包回家一家人也算改善了一下伙食,重温了过年才有的滋味。虽说这位员外郎是个冷灶,但死灰尚且复,指不定哪天江状元得到重用,还不得提拔一下我这个烧冷灶的田风良。

田令打定主意紧跟江安义,当然有问必然,笑道:“江状元有所不知,这近天就是在天子身边出没,这些人多是朝中大员,但也有起居舍人、集贤院和国子监出身的侍读侍讲们,这样的近臣经常出入在天子周围,指不定哪天就得了天子的欢心,一步直上九云霄,最让人羡慕。”

“入地有二种,一种是外放为学官,乡试做主考,收一堆弟子门生和孝敬,当下可以享用,日后可以援引。”

田令的话提醒了江安义,自己的乡试主考是工部郎中马敬玄,进京后还没有去拜望过,改日自己要去见见,多个朋友多条道,指不定哪天能用上。不过听余师讲,这位座师生性、爱钱,进门的礼可不能轻了。

“还有一种就是外放为官的,多是在京中熬了小半辈子了,没什么指望,干脆到地方上去捞点银子,得点实惠。”

“最后一种就是没有门路,只能在京师苦熬,遇上同乡同年进京打打秋风混个肚饱,家人难免蔬菜渡日,逢到难时,家中物品还免不了往当铺走一遭。”田令说到伤心处,眼圈还红了,借着饮酒用衣袖将眼泪拭去。

江安义想到一件事,问田令道:“田令,我看刘郎中对我好像有所成见,我不记得得罪过这位刘大人啊?”

田令微笑不语,被江安义连劝了几杯酒,这才轻声道:“江大人,你清仗田亩卖力,却不知道得罪了整个官场,特别是那些世家。刘大人是长汉刘家的人,你说呢?”

江安义恍然大悟,苦笑不语。

一颗火辣辣要忠君报国的心落到了空处,江安义逐渐习惯了平静的生活。每天吃过早饭之后再晃悠到公廨,泡杯茶,等茶泡过三遍,起身随意转转,和人闲扯几句。

以前的那位程员外郎体弱多病,经常不来办公,所以膳部养成了没有员外郎存在的习惯,江安义的到来将这个习惯完全继承了下来。无事一身轻,江安义不把那点好处放在眼中,反倒在下属们眼中落了个通情达理好相处的口碑,连刘郎中脸上偶尔也有了一丝笑容。

想着要长久地住在京中,江安义在礼部旁边的太平坊买了套宅院,两进的宅子花了五千两。总共三个人住,显得有些冷清。于情于理,江安义都不可能真让冬儿离开。只是经过这事之后,冬儿对江安义的态度冷谈了许多,除了吃饭,很少出现在江安义眼前。

进屋的时候江安义约了师兄范师本、好友张玉诚以及余师一家前来热闹热闹,范师本到看过后一个劲夸划算,这院子面积不算小,有房间二十多间,后面还有个小花园,要知道永昌帝都寸土寸金,有钱还地买去,用范师本的话说赶上了个大便宜。

范师本在御史台做监察御史,正八品的清贵官,每月的俸禄银子不足二两,连吃饭都勉强,加上炭敬、冰敬等进项,一年也不过五十两银子。他的妻子带着儿女进了京,一家人租住在西市边的怀远坊,每天三更天范师本就要赶着上朝,他是监察御史,还兼着整饬朝班仪仗的差事,又累又辛苦。

江安义索性让范师本搬来住,多些人家里也多点生气,范师本知道师弟有钱,跟妻子商量过后,择日搬到了江宅,顺道把教范志昌的差事交给了他,薪火相传,谁让江安义是状元郎。

范志昌得知搬到江叔叔家住高兴地直蹦,那些好吃的有一年多没吃过了,怀念啊。气得范师本直骂:“好小子,就知道吃,哪有半分上进的心,让你向江叔求学,可不是江叔做菜给你吃。不过,安义,你做的菜确实好吃,说起来我好久没吃过你做的红烧肉、豆瓣鱼了。”

前院江安义三人住着,后面给了范师本。范家的到来让这座宅院多了许多欢笑,让原本有些紧张的气氛变得缓和下来。有了女眷,冬儿便常去与研讨绣活,说些女儿家的私语,不用成天看着桌椅发呆了。

三月,永昌帝都金光河堤的杨柳垂下丝绦,城门处鲜衣怒马云鬓香车争先前去踏春,好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离永昌城二千多里外的北漠王庭依旧是冰雪覆盖,大量的牲畜冻死、饿死,白灾带来的损失不可估算。

王帐内温暖如春,手臂粗的牛油火把“突突”喷着火焰,将宽阔的帐内照得通亮。地上铺着柔软的地毯,挂毯刺绣将帐内装饰得富丽堂皇,几案上金银器皿盛放着大盘羊肉,旁边是南方的鲜果,冰天雪地的北方,鲜果的出现显示出主人的奢华。

正中的硕长的几案后拔都乌施可汗斜坐在熊皮椅上,用力撕咬着手中的羊腿,汁水淋漓地溅在身上搭着的狐裘上,片刻便凝成星星点点的油迹。拔都乌施肩宽背厚,火光照在光秃秃的脑门上,一片晶亮,脸上却满是浓密的胡须,被油水凝结成一团团。

“阿史部和浑支部来催问什么时候南下,他们的五千人已经在五十里外呆了二天了。”说话的是乌施的长子昆波,昆波头戴莲花金冠,穿着皮袍缀着铁甲处,双目精光闪动,虽然坐着,骠悍之气依旧喷勃而出。

“当”的一声,干净的羊骨头被砸在银盘内,乌施抄起桌边的酒坛,猛灌一口,呼出一口火热的酒气,道:“这烧刀子果然厉害,喝下去像喝了火下去,一路烧到腹中,舒服得很。叫悉丹部再送些来,有这么好的酒,大郑的全都怎么还带些来。”

“听说这酒是南边刚造出来的,有钱都没处买去。这次南方的商团带了五十坛到悉丹部,一坛就要十两金子。”与昆波对面的次子利漫皮袍束腰,披着裘衣,浓眉下一双修长的眼睛,透着清亮。

乌施又痛饮了几口,道:“好酒,大郑皇帝不送来,那咱们自己去取。”

昆波长笑起身,豪气干云地道:“父汗,你总算下定决心南下了,孩儿这就去收拢人马。”

“急什么?”乌施扯下披在身上的狐裘,胡乱地嘴巴上擦了几下,随手丢在一旁。低垂的头扬起时,一双眼睛闪出晶光,配上狮鼻阔口,不怒自威。

利漫笑着举杯道:“大哥,南人有句话叫‘慢功出细活’,我这几天从那位陈大人嘴中探听到了一些消息,大郑一边送粮草给我们,一边在积极备战,这仗不好打。”

昆波哼了一声,重新坐下,也不理利漫,从靴腿里抽出匕首,从骨头上削肉吃。

“打还是要打”,乌施站起身,魁梧的身材让帐中为之一暗,“阿史部他们不是等急了嘛,让他们三天后先行南下,只不过只能以他们部落的名头,抢到的东西也归他们自己所有,王帐不要他们的贡奉。”

“妙啊,父汗这招借刀杀人既安抚了阿史等部,又试探出大郑国的虚实,一举两得。”利漫高声赞道。

乌施横了他一眼,冷冷地道:“利漫,南人有些东西是不错,但不要好的东西没学到,拍马倒先学会了。”

利漫闹了个大红脸,低头喝酒不再说话。昆波见弟弟吃憋,得意地哈哈大笑。

乌施一脚将面前的几案踢飞,骂道:“兄弟齐心的道理不知道吗?草原足够宽广,容得下你们两个的野心,如果你们自己要互相撕咬,怕是王座没坐到,人头先成了草肥。”

“昆波,你别闲着,带三千黑狼骑跟在阿史部他们后面,看看情况,如果南人的城墙挡不住快马,那就顺势南下了。利漫,你去跟大郑的使者说,让他们即刻起程,告知大郑皇帝我们答应和亲,七月份你前去迎娶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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