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三章 顺利返回 请客到家(1 / 2)

小说:盛世藏美油画 作者:沙秋

第四三三章顺利返回请客到家

也算是无妄之灾了,要是早知道会有现在的结果,昨天晚上的时候,说什么也多走一些路或者少走一些了,也省的被围困在这里,现在谭震虽然想出了主意,可实行起来,依旧是一个堪称浩大的工程,谁让他们只有四个人呢,其中一个还是和十几岁的少年。

耗费了一天的时间,往返了也不知多少次了,一道用竹子和山藤搭建的独木桥,总算是延伸到了一个高岗之上,过去高岗,地势陡然高起,这才算是突破了那片泥沼的围困。

在这个过程中,几个人也不知道看见了多少让人惊心动魄的景象了,虽然只有米许深,可那枯枝败叶下边,常常会翻滚起浑浊的浪花儿,又巨蟒,也有不知名的水下凶兽,好在他们的独木桥搭建的够高,这一路走来,也只是艰难,却少了危险。

因为变异蚂蝗的存在,回程的时候,那个溶洞隧道显然是不可以再次通过了,而翻越山林的结果,则是让他们的归期比较通过隧道晚了两天多的时间,当他们千辛万苦的钻出山林,就在山林边上,郑泽已经等得十分焦急。

“阿哥!”

“强子!你们今天要是再不出来,我可是要进去找你们了!怎么耽搁了这么久?”

谭越几人刚刚钻出丛林,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就迎了上来,玛娜一头就钻到了刚铎的怀里,两兄妹的感情很好,别看平时的时候玛娜总欺负哥哥,可要是刚铎真出了事儿,玛娜肯定是最难过的一个。

“中途出现了一些意外,好在算是有惊无险吧,所以才晚回来了三四天的时间!”肖强一任郑泽抓住了他的胳膊上下打量,当看到他胳膊上那道长长地伤口,郑泽惊异的问道:“怎么弄的?看上去像是划破的,老丛林了,还这么不小心?”

“嘿!哪里是不小心啊,就这片鬼林子,就是在里边转战多年都不一定能够把所有的生物都遇一个遍,这道伤口……”肖强把自己几个怎么发现溶洞隧道,怎么看到那种诡异的蘑菇,之后又怎么被变异蚂蝗追逐的事情说了一遍,临了,还把那只装了蚂蝗的小瓶子拿出来,给郑泽看了一下。

“这东西这么凶恶?”郑泽看着小瓶中正在顽强攀爬的蚂蝗惊诧的问道,那小瓶里也就有很少的一点水而已,可就是这点水分,竟然让一条已经被撮成了细线一般的蚂蝗凭此复活,而且,精神头还非常的不错!要知道从把它装进去,那小瓶子就一直没有打开过,手指一般大的瓶子里,又能有多少空气供它消耗呢?生命力忒也惊人了!

“不信?那你试试就知道了,别的蚂蝗顶多钻进去一截,可这东西就不一样了,能整个钻进去,这还不说,整个过程竟然能够巧妙的把寄主给麻醉了,让你好无所觉!我倒是觉得这是最让人起鸡皮疙瘩的了!”肖强作为被害人,说道这种变异蚂蝗的时候,还是有些心有余悸呀!

“阿爹!我们在林子里还发现了一只好大好大的老鹰呢!好几头野猪呀,它一个就收拾了!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那么大的鹰呢!”一边往营地里走,小刚铎再也维持不住他冷面侠少的风度了,拉着父亲的手,把自己在丛林中遇到的新鲜事儿,一股脑的跟郑泽说了出来,羡慕的玛娜这一路都不离哥哥身边,一时之间,让肖强也没有了和郑泽说出狗头金秘密的机会。

郑泽带人建立的营地正处于以往村寨中人进入丛林最深的地方,虽然依旧是林高草密,但已经算是可知的安全范围了,进入营地之后,几个历尽艰难的探险人才算彻底的放松了精神,在郑泽的招呼下,用加了消毒剂的热水泡了澡,换了整洁的衣服出来,外边,已经将吃的准备好了。

看得出来,村寨里的人对于他们几个敢于深入野人山的勇士充满了敬意,能几乎是毫发无伤的在丛林中往返一次,就连生活在丛林边缘的人们,都觉得堪称壮举了。

“阿爹,叔叔他们真的好厉害,我这次跟着,真成了叔叔们的累赘了,你是没见到,像小震哥吧,这一路都不知救了我多少次了,真神了,我觉得我的感觉已经够敏锐,可跟小震哥哥比,简直就是垃圾,还有啊,小越大哥也很神奇,往往在几十米之外就能发现危险!就说那次吧,要不是小越大哥事先提出躲避,那我们就跟三只豹子撞到一起了!而且小越哥哥还有一种很神奇的法术,只要一施展出来,那些蛇呀,毒虫什么的都躲得远远的!”

刚铎听了村人的感叹,小声的对郑泽说道。

“法术?”

“还是音咒,不过是用来驱赶蛇虫的而已!”

“你就别而已啦!已经够神奇了,唔,在丛林中有这种奇术傍身,还真的能避免一大部分危险了,其实,野人山中的大型猛兽不见得有多少,但那些小的,不易看到的蛇虫才是最致命的,能避免这一点,你们在野人山中穿行,危险就降低了太多!”大家都是明白人,刚铎一番话,为郑泽等人解去了很多疑惑,毕竟谭越在村寨中已经现身说法过了,那种神奇的音咒之术,众人虽感神奇,却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物了。

在丛林边缘的营地休息了一晚,第二天,谭越他们也没有在村寨中多耽搁了,通过郑泽安排的渠道,顺利的回到了谭越他们登陆缅甸土地的那个地方,又经过三天的疾行,这才和早就在山都营地那等候的拖油瓶聚了齐,又用了一天多的时间,这才彻底的结束了这次中缅边境的丛林之旅,此行收获对谭越来说并不多,可对肖强来说,此行的收获已经十分惊人了!就像他说的,跟着谭越,总不缺发财的机会,说起来,现在他手头的积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来自谭越的好运气。

肖强这次缅甸之旅,跟着谭越探险寻宝也不过是捎带一脚儿,从他和郑泽的接触来看,肯定还带着特殊的任务,所以从丛林中出来之后,也只在谭越的别墅这边待了一晚就匆匆的赶回到京都去了,走的时候,除了谭越挑选出来以当做是给唐老准备的一块虎形狗头金之外,这哥们儿把自己的那份也都扔到了谭越这里,倒不是他不方便带上,而是狗头金这稀罕物,总要待价而沽才好,慢慢出手,才会把利益最大化,左右这哥们儿现在不缺钱!

“哥,咱们什么时候回临海?”送走了肖强,穿行在瑞丽美丽的大街上,谭震看着外边美丽却也陌生的景色,对谭越问道。

“怎么,想家了?”谭越早就注意到了,外边的景色虽然美丽,但谭震看这些的时候,最多的还是漠然,好像心思不属的样子。

“嗯!想家了,这边再好,总觉的不是扎根的地方呢?临海虽小,可觉得每一处景观,每一栋建筑都是亲近的!哥,我还从来都没有对哪里这么惦念过呢!现在我才知道了,什么叫故乡的感觉!”谭震少有的感慨道。

谭越拍了拍谭震的肩膀,也不需要说什么了,故乡,家,妈妈……每一个词汇,都是让人牵挂于怀,终生都不变的情感源泉,在这一点上,不得不说卢云这位义母当得十分成功了,谭越也没有想到,对于谭震,对于谭兴,卢云那种唠叨起来就没完,非要把你的耳朵磨出茧的行事,竟然让这对兄弟更容易归心,尤其是老妈一边数落着,一边往哥俩碗里使劲装饭,吆喝着多吃菜的时候,小哥俩总会露出由衷的笑容,很幸福么?谭越自己都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哥?”见谭越老久也没说话,谭震不禁又追问了一句。

“很快的,马场那边已经系统下来了,有哈曼丹派来的人照看,我也很放心,这样吧,今天走下来,咱们明天就回家,可叹现在已经是秋天了,要不,让老爸老妈他们过来,也享受一下这边宜人的气候!”这一年忙忙碌碌,虽然别墅建起来了,却始终没有达成让家人过来消夏的愿望,想起来,谭越总觉得小有遗憾。

“其实,咱临海的气候也挺好啊,有大海调节气温,冬天不很冷,夏天不很热,除了太阳毒一些,也不比瑞丽差!这边的优点,也就是因为地处的缘故,植被好,种类多罢了!”

竟然比自己还要维护家乡,谭越听了,却并不觉好笑,看起来这位兄弟啊,已经把家真的当家了!这是让谭越最欣慰的。

电话铃响了起来,谭越拿起一看,是高洋打来的,事先已经约定好了,谭越要请高洋吃一顿饭,除了吃饭,谭越还打算把一个形似金蝉的小块狗头金送给高洋,在瑞丽这里,高洋帮他的可不老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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