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阴阳两面孪生子(九)(1 / 2)

一杆亮银色的宣花大斧,就单看那样子,也不知重达多少斤,这本不该是普通铁匠铺能买到,或者说一般人能买得起的东西,或许它的主人曾也是个了不得的将种豪门子弟,祖上也曾光耀四方,只是后来中落,变卖了一切家业抵债,却独独留下了这一杆家传的大斧,将之握在手中,便好似握住了全世界,行走四方,虽是餐风饮露,却也快活逍遥,也或许它现在的主人就是个普通的马匪,只是侥幸劫道暗算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狠心夺去了他家传的大斧与技艺,也未留得他的性命,至此远走大漠,纵横一方。

无论如何,这杆大斧被那胖子握在手中,呼和之间,那挥得是虎虎生风,威势十足,左右横劈,便是一扇大铁门立在他的面前,只怕也要被其给拦腰斩断。

事实上,沙场不比江湖,江湖人追求的,多是那种虚无缥缈的武学境界,招式的精妙,美观,与自然相映成趣,但纵横在沙场之上的人,大多都是靠着一股先天就有的蛮力对敌,这也是为何江湖人多是青衣仗剑,潇洒至极,而沙场大将则多是肩宽体阔,虎背熊腰,甚至都是以胖子居多,盖因一旦到了大型的沙场上,四面八方都是敌人,一般人很难发挥出所学招式的精妙之处来,不然为何古往今来厉害出名的大将,其实少有家学渊源者,甚至很多只是屠户,苦力出身呢?

胖子厉害就厉害在力气大,而且耐打,一般的武器打在身上,隔着一层肥肉,根本不会伤害到较为脆弱的内脏,这两人一戟一斧,都是长手的重器,单单舞动起来的威力已是巨大,也亏得是两个蛮子,棋逢对手,才能战在一处,不然换是其他人来了,多半是要被一招直接崩掉武器,束手就擒的。

双方身随器动,你来我往,交错之间,眨眼睛便对了十余招,哥舒翰眼看久攻不下,其实心中也颇为焦躁,他也不傻,在黄沙县跟着学了这么久,基本的道理还是明白,知道己方兵力其实是处于绝对劣势之中,之所以能够势如破竹,那是因为其他方面占了些许优势和先机,可眼下若是不能一鼓作气,破开敌阵,骑兵失去了冲力,那很容易深陷敌营,到时候双拳难敌四手,最后被围杀,任务也就失败了。

当下他心中一动,顿时有了主意。

一看对面那胖子聚精会神地挥动着武器的样子,便知道他其实也不轻松,毕竟能将几十斤的东西提起来不算难,但是要做到来回挥动,操控着它往敌人的方向落,那就是极为耗费体力的了,其实别说是他了,就是哥舒翰自己对了几招后也感觉胸闷,浑身发软,这一口气还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当下他又是虚晃一枪,逼退对方,同时突然张嘴大喝了一声:“给我死!”

残存的一口气突然泄出,就仿若是平地打了个惊雷,对面那胖子亦是吓得一愣,有些不知所以。

其实两人在对了几招之后,他就没了一开始的锐气,绝学三板斧竟然拿不下对方,就知道对面这个外族汉子也是个难缠的狠角色,这种生死之战,他一直不敢分心,反倒是应付得十分小心,现在陡然听到对方吼了一声,还当是对方要拼命了,这胖子惜命,赶紧就手握大斧准备回防。

胖子心里打算的好,反正自己只要拦下对方,也就够了,又何必跟他拼命呢?

就在这时,突然有异响冒出。

“咻!”

“啪!”

许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哥舒翰这个向来喜欢直来直去,在战斗中尊重每一个对手,从不爱玩阴招的罗刹族

人在黄沙县的这些日子里,其他的没学会太多,甚至就连口音都不标准,但一是改变了些许心态,懂得运用一些基础的战术辅助取胜了,二是从顾玄手中学到了一手飞石之术,赶巧沙漠边上石头多,每日照着墙壁勤加练习,那当得上“闻鸡起舞”四个字,现在也终于是小有成就,可以说是指哪打哪了,刚才眼看久攻不下,灵光乍现,也就想到了一个阴损的法子来取胜。

先是突然发出一声吼叫,吓得对方分心,然后再趁着换气的一瞬间,他手指微微一屈,一弹,将藏在腰间的一块石头飞射而出,对面那胖子眼见突然有一个东西携带着风声飞来,在大漠里待了这么多年的他还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暗器,吓得是赶紧立起了手中的大斧,以宽面大斧作为遮挡,那样子看起来就仿佛是用一面银色的扇子挡在了前面,而刚才那一声清脆的撞击声,便是由石头撞击在了斧面上所发出的。

然而当他顺利地抵挡住了对方的偷袭之后,还未来得及松一口气,紧接着耳朵突然一动,又听到一阵险恶的风声袭来,这胖子也是警觉无比,赶紧提气换招,看也不看,当然,仓促之下,他什么也看不见,只是下意识地拿起斧头便斜劈而出,他想的是攻敌必救,以此来化解这最为危险的攻势,而后知道对方的手段后,也就好打多了。

却不想,哥舒翰趁着对方以斧遮面,抵挡飞石,从而看不清前方事物的瞬间,一杆大戟同样以飞石之术的手法投掷而出,虽然不如直接前捅来得杀伤力更大,奈何对方现在空门大开,身上又不如他有铠甲防御,这一戟直直地插了进去,没入对方肚中少说也有七寸。

在这把大戟飞出的那一瞬间,其实就是决生死的时候了,所谓孤注一掷,说的也就是这种情况,想这两人,原本你来我往,其实还能斗个旗鼓相当,可现在一方没了武器,又岂能是另外一人的对手呢?

奈何这胖子在最关键的时候,因为看不清东西,却是按照本能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但这也说不上是他的选择错误,而是阴差阳错,命数如此。

如果他先前没有用大斧遮面,眼睁睁地看着对方飞戟抛来,必然是以斧回挡,敲开射来的飞戟,到时候最多因为距离太近而受点轻伤,但只要追上去,对方没了武器,自己一斧就可以将对方分尸了,现在棋差一招,却是反倒是送了性命。

奈何,奈何,时也?命也!

反观对面的哥舒翰,在抛出大戟的那一瞬间,就仿若神助一般,已经在马背上直接躺倒,下一刻,一斧头直接擦着他的鼻尖飞了过去,瞬间就将鼻子的表皮削去了一层,虽然有血液冒出,但终归不是什么致命的伤,影响不了什么。

再看对手,一斧落空后,已经知道不妙,下一息,肚子上挨了一戟,大呼一声“吾命休矣”,整个人便直接栽倒了下去,再没能爬得起来。

与此同时,对面也传来了一阵惊呼声。

“哎呀,潘三斧倒啦!”

“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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