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场。
是人类目前所掌握的知识中,最想破译的东西了。
来自外太空的神秘信号;鲨鱼能在数公里外,嗅到滴落在海水中的血液;神经衰弱的人,独自走夜路会感觉心里发毛;上官柔柔能读懂人心;荆然分昼夜等奇怪的事,都和磁场有关。
美杜莎能摄魂的魔眼,也是如此!
不知多少年来,摩西家族都是近亲繁殖方式的延续,确保血统最纯正的同时,也造成了基因突变。
事实上,近亲产物本身,就是一种基因突变。
基因突变后,肯定会有致命的缺陷,却也有常人不会有的“优点”。
摩西家族的基因,不断突变到美杜莎这一代时,让她拥有了神奇的生物磁场,能通过眼睛发送某种电波,控制人的思想,出现她所希望的幻觉。
叶无双,是美杜莎迄今为止,惟一一个不受她魔眼控制的人。
其实叶无双并不知道,今天中午在银丰酒店里,美杜莎对她施展魔眼时,她的面孔,立即开始变幻不停。
叶无双的变脸,纯粹是一种察觉出危险后,立即启动的自我保护本能。
美杜莎当然是第一次,看到人的面孔,能随意改变。
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正如别人搞不懂,她怎么会有一双魔眼。
她只知道,她的魔眼是矛,叶无双的变脸,就是盾!
矛再怎么锋利,只要盾够结实,就能挡得住。
不过,两个被楼秉玉重金聘来的粉头,却没叶无双的变脸本事,在美杜莎的魔眼看过去后,立即应声而中,目光呆滞,缓缓看向楼秉玉。
片刻后,他们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叫,扑了过去。
他们,看到了什么?
为什么,脸色如此的凄厉!
冯美珠呆呆的看着,那俩粉头扑向楼秉玉后,压根不在意被拳打脚踢,只像疯狗那样,死死抱住他,连撕带咬。
楼秉玉惊恐不已,厉声大叫着,抬起手肘,狠砸一个粉头的脑袋。
叶无双也吓呆了,全然忘记美杜莎跪在她面前,正抱着她的腿,看着那三个扭成一团的男人,喃喃问:“他们,怎么了?”
美杜莎悠悠回答:“我让他们以为,他们是狼人。而那个人,则是他们的死仇,吸血鬼。他们如果不杀死吸血鬼,就会被他把鲜血吸干。”
叶无双明白了:“你提取了他们的记忆,再施加干扰。”
美杜莎微笑:“是的。当然,如果他们没看过之类的魔幻电影,就不会这样。无双,你说,让那个人幻想,他是谁,才更好玩些?”
啪!
叶无双用一记耳光,回答了美杜莎。
美杜莎一呆,轻咬着嘴唇,默默垂首。
她不明白,她哪儿说错了,她的爱人,才会惩罚她。
叶无双挣开她的手,后退:“让他们恢复正常。以后,再敢当着我的面,这样玩弄我的同胞。我就,抠掉你的眼睛!”
那会,美杜莎让辛格代劳,要打断楼秉玉三人的腿时,叶无双并没有阻止。
这本来,就是叶无双为讨好李骁,要做的事。
但她却不喜欢,外国人把楼秉玉三个人,当玩具玩。
有道是,士可杀而不可辱!
楼秉玉三人不配称之为“士”,可有着浓浓“炎黄精神”的叶无双,却不喜欢他们被外国人羞辱。
美杜莎这才明白,她错在了哪儿,连忙嘬唇,发出了一声极其尖利的口哨声。
正疯狗般撕咬楼秉玉的两个粉头,立即停住了动作。
砰!
砰砰!!
脸,胳膊,腿都被咬伤的楼秉玉,趁机抬脚,暴吼着什么,接连狠踢两个粉头的脑袋。
很快,他们就接连抽搐,口鼻流血,眼看不活了。
看着彻底发疯,接连狂踢,直至最后一丝力气都没有后,才大张着嘴巴坐在地上的楼秉玉,冯美珠终于明白了过来。
接着,她就感觉胃部剧烈翻腾,再也忍不住,丢掉细高跟,抬手捂着嘴,冲进了洗手间内。
等她把胆汁也几乎吐出来后,才感觉好了许多。
她要离开这间屋子,用最快的速度。
不,是离开银丰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