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总有刁民想害朕(1 / 2)

大黑马身形健硕,耳如撇竹,眼如鸟目,麟腹,虎胸,尾如垂帚,立蹄攒聚,行止循良,走骤轻躁,毛鬣轻润,喘息均细。

擎头如鹰,龙头高举而远望,淫视而远听,前看如鸡鸣,后看如蹲虎,立如狮子,毛色发黑,如轩墨染刷,散发迷人光泽。

大黑马因为全身漆黑如墨染,唯独四只蹄子是晶莹剔透的纯白色,据说是得了白巅风所致,算是十分罕见的品种。

所以,大黑马跑起来时,像是踏在云朵上,故而取名踏云。

郝方伸手,摸摸踏云马脸,喜欢的不行。

与现代的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相比较,他更喜欢骑马,享受真正的自由。

那种在床上,呸!

那种在草原上,与马儿合二为一,追逐自由的赶脚,完全不是四个轱辘能够比拟的享受。

自古马识人性,据说大约公元53年,北魏成帝东巡,路遇由中山赴京的高僧昙曜,却并不相识。御马见之,张嘴衔住其衣再不前行。帝感其佛法高深,遂命之为“沙门统”,主持全国佛教管理,并开凿云冈石窟。

虽不知道那御马有何本领,能识得高僧,但踏云的确与自己心意相通。

犹记得小时候,他常于山中玩耍,迷路是家常便饭,好几次,都是踏云寻到了自己,然后一人一马,一起迷路山中。

亏得踏云跑得快,纵然是山林险要,扔如履平地,不然他俩早就喂了山中虎狼。

“嘶……”

踏云兴奋的叫了一声,音高亢,而轻鸣。

马脸蹭蹭郝方胸口,显然也是想他不得。

郝方牵了马绳,并未上马鞍,因为他知道那样踏云会不舒服。

骑术这种技术,不仅仅是人,还要看马。

在一个就是要多加练习,但切勿沉迷,不然伤身伤肾,造成气血降低,食欲不振,小便赤红,可就麻烦了。

“九筒,叼着。”

郝方将手中竹篮递给九筒,九筒摇摇尾巴,张口咬住竹篮,显然它知道主人要带它出去聊骚了。

郝方双手攀在踏云脊背,猛的一跃,顺势跨上踏云脊背。

坐在马背上,郝方顿感自己变成了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这么多年了,除了被窝以外,还是踏云的脊背最有安全感。不过大白也挺好,就是性格太高冷,不容易得手。

“踏云,去爷爷家。”

郝方发出命令,踏云像是懂事儿的孩子,兴奋的嘶吼一声,颠颠向爷爷家跑去。

双龙镇人口不多,架不住地方大,这里家家有大院,户户有果林。正常去爷爷家需要二十分钟的路程,有踏云在,十分钟就能到达。

与此同时,郝家小院外两百米,一处逼旮角落。

“小鱼,从今天起,我们就埋伏在这里,只要郝家童男出现,我们就将其敲晕掳走。”

大咸鱼抱着膀子,俨然已经拟定好计划,只等猎物来投。

“头儿……”小咸鱼有话要说。

“嘘……不要出声,听我说话。”

“可是……头儿……”

“告诉你不要说话,我们是咸鱼精,若是被人类发现,会被专家蜀黍抓去切片的?”

“内个……头儿,郝家童男好像刚刚过去了。”

小咸鱼抬手,布满鳞片的手指指向前方。

远处,郝方骑着踏云,颠颠正在走远。

“哼!”

“好厉害的小子,竟然以马匹的气息将自身气息掩盖,从而达到掩人耳目鱼目混珠的目的,不愧是那疯道人的后代,高手,果然是高手。”

大咸鱼一本正经的扯犊子,其实就是他自己光顾着吹牛逼,忘我了。

“追……”

大咸鱼率先动身,小咸鱼紧随其后,二者选择从后方发动进攻。

郝方骑着踏云,颠颠的感觉很遐意。虽说因为没有马鞍硌的蛋蛋疼,但终归是熟悉的节拍。

“踏云,跑起来,让我感受到风的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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