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斯和威尔森的吃味是有原因的。
人家前面的三家都是大赞助商。
不是说他们的品牌比宝马和VISA大,而是人家签约的时间长,给的合同大,所以如果是宣传活动,沈欢肯定要优先照顾他们。
这么一个月的时间,宝马和VISA能得到3-5次的单独宣传机会,就已经该谢天谢地了。
虽然宝马和VISA给的300万和800万美金代言费不低,可沈欢能这么单独给他们出场三五次,已经算得上是够给面子。
本来他们也不该酸的。
可看到了那三家公司笑眯眯的表情,还是忍不住嫉妒。
没办法。
还是总公司不能下定决心呐。
其实签约了沈欢这么个月左右的时间,宝马和VISA的广告效应都不错。
沈欢为宝马代言的是X3越野车。
300万美金的价格,当然不可能让沈欢做全球总的形象代言,只能是单独的一个产品。
相对于高端稳重的X5、X6,X3多了一份年轻的张扬,更是得到年轻人的喜爱。
而年轻人只要喜欢越野车的,就基本上没有不喜欢体育运动的。
哪怕不是篮球的铁杆球迷,他们也会喜欢看沈欢那霸道之极的比赛,崇拜沈欢这个天才。
所以X3最近几个月的销量变得非常好,全球销量直接暴涨200%,华国区域更是翻了3倍的销量。
到迄今为止的10月上旬,宝马X3这几个月的销量已经成功突破了20万辆!
要知道,去年X3的全球总销量才23万台啊!
5个月时间不到,就差点追平去年一年的销售记录,你说宝马公司能不高兴吗?
要不是他们担心沈欢的影响力下降,不再对年轻人有吸引力,早就用一份大合同锁定沈欢了。
如今沈欢复出重新打NBA,宝马公司当然高兴,他们也第一时间派人过来商谈新的合同和新的合作。
可因为沈欢一开始就说了,这一次同样只打一个赛季,同样只打季后赛,所以宝马公司再次有了纠结和争执。
一方面有人觉得,既然如此,那就再给沈欢一年的合同,了不起价格提高一点,也算是大家合作愉快了。
另一方面有人就认为,看着同一个国家的阿迪达斯在沈欢身上得到的好处,宝马简直是差得太远了。
不打篮球了,沈欢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可能会下降,但是他在华国的影响力可是非常持久的。
华国市场绝对是宝马最重视的市场之一,基本上就仅次于米国市场了。
所以哪怕是为了华国市场,宝马都应该给沈欢一个大合同,不说是阿迪达斯的终身合同,也不说麦当劳和百事可乐的10年合同,但是三五年的合同,一点儿也都不过分。
直到今天马修斯抵达了华国,跟公司联系的时候,两方面的意见还在争吵,还在争论。
马修斯是一个中立派,他对此无所谓,不过这么接下来一年,他是早就准备好了好好利用沈欢的人气,来为宝马车做贡献的。
然而,看到了那几家公司不慌不忙的胸有成竹的样子,马修斯还是有点羡慕他们。
正因为阿迪达斯、麦当劳和百事可乐有着长期的合同,所以做什么宣传都肯定是他们优先,而且还不用急着压榨沈欢的影响力和价值。
宝马就不同了,如果合同给得不够时间长,在合同期限之内,尽量的去压榨沈欢的价值,就是他们要做的。
到时候合同的谈判、价格的谈判、各种宣传活动时间的谈判,都显得很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