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小姐的决定(1 / 2)

“百里闻名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江湖上最近五百年来最出名,也是最神秘的人。”

“既然如此出名,怎么会神秘?”

“他.?二十岁成名,三十岁创建百里城,四十岁时将其发展成为江湖上最强大的组织,武林中只要有耳朵的人都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亲眼见过他的人,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个。据说此人个头不高,喜穿灰衣,善使剑。”

“但是这样的人,江湖上多得数都数不过来。”

“不错。”

“那么,百里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水上有城,名曰百里,只闻其名,不见其踪。”

“什么意思?”

“除了百里城的人,谁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也不知道?”

“我不是百里城的人。”

风纤素的确不是百里城的人,她是宫家的人。

我爹爹在宫家大门外收留她那年,她才刚满五岁。但在那时,她脑中已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江湖逸事。

这说明了两件事:第一,有个人曾把这些事说给风纤素听;第二,她的记性非常好。

我的记性也不错。

上面那段对话发生在两三年前,可是百里晨风一提起“城主”一词,它马上一字不落地跳入我脑中。

然后,我就很想问百里晨风一个问题:们的城主死了,关我何事?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这世上每一瞬都有人死掉,如果人人都要用阏伽瓶来超度,恐怕那瓶子早就磨得连渣都没了。

更何况,宫家一连十年的请帖,都只能送到百里城的洛阳分舵上,连他家城门往哪儿开都不知道。蔑视至此,听见这老头的死讯,我没有大放鞭炮已算很有风度。

而就在此时,风纤素忽然开口道:“百里先生,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乃宫家传世之宝,从未外借。但贵城主身份极其特殊,或许大小姐会为此破例,让她考虑一番再做决定,如何?”

我皱了皱眉,淡淡扫了风纤素一眼,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是惊异。

——她不是喜欢擅自做主的人,这次是怎么了?

也罢,百里晨风到底是客,我要拒绝他,的确应该等没外人在场的时候。

打定主意,我便请宾客们先行休息,养足精神好参加明后两天的歌舞盛宴,然后含笑看着他们纷纷退场。

众人显得很失望,然而没有人愚蠢到和百里城去争。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只是借他们嘴,回去宣传宫家奇珍依旧妙绝天下,而我,势将掌领宫家再上高峰,如此而已。至于做不做得成这笔买卖,与谁做这笔买卖,我并不关心。

我款款走出展厅的门,走在前面的两人是萧左和百里晨风,那个混蛋突然转头盯了我一眼,我立刻高昂起头,摆出一副对我来说最高贵、对他而言却最蔑视的姿态,谁知那混蛋突然凑到百里晨风的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话,两人竟一起笑起来。

一股凉气从脚心窜上我的脑门,我敢肯定他在说我,并且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如果有人能告诉我那个混蛋刚才说了什么,除了以身相许之外,我简直什么都愿意答应。

正在火头上,身后突然传来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

我转过头,她的表情很严肃,“我们得谈谈。”

我知道她想谈什么,所以决定不给她这个机会,“宝瓶绝不借!”

就冲百里晨风和那个王八蛋交好,我也不会借。

——经过刚才那件事,萧左在我心中已从混蛋升级成王八蛋。

我从没试过对一个人那么那么的反感,这么说吧:我简直一看见他就想吐,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希望能正好吐在他头上!

风纤素显然不知我和萧左的仇已经这么深,否则她就会明白劝说我的难度有多大。然而她不明白,我只好听她唠唠叨叨地说个没完。

当然,我忍她还有个重要原因:她之为人素来冷漠自持,却对此事好像很有兴趣,居然破天荒地为人求起情来,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然而,当风纤素说到“不出三日,江湖中便会人人得知连百里城都向宫家借宝,届时宫家的名望定能更上层楼”时,我早听得不耐烦的心突然定了定。

当她说到“让百里城欠下人情的机会可不是经常有的,大小姐初掌大事,日后保不齐有用到他们的地方”时,我已经竖起耳朵很仔细地去听了。

当她说到“如果大小姐愿将宝物出借,必定传为江湖美谈”时,我的脑中鬼使神差似地蹦出“翡翠借宝,世人称好”这句话来。

然后,我就打断了她,语气平淡地说:“行了,让我考虑一番再做决定。”

第二天,我同意出借祖传无价宝“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但是,为了安起见,百里晨风必须和我及由风总管率领的五十铁骑一起上路,护送宝瓶直至百里城。

宣布的时候,体宾客都在场,我确信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江湖。

百里晨风虽意外于我将同行,但考虑到宝瓶的价值,终无二话。

倒是风纤素的反应出乎我意料,她居然一点惊讶的样子都没有,似乎不但早料到我会出借,也早知道我会提出护送的i要求。

见她目光闪动的模样,我忽然觉得就算我不提这个要求,她也会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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