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写到黛玉,心里还是挺激动的,嘿嘿。毕竟黛玉三个月不曾出来,一方面是地缘关系,即诸事发生地在京城,而非洛阳,另一方面也是给探春机会,当然也是我需要探春代替黛玉去做一些黛玉不能做的事。
很可惜,探春抓住了机会,但又漏了。
其实,伏笔早在探春跳荷花池的那次就埋下了。
探春的性格,总结出来,有精明能干,富有心机,有远见卓识,敢想敢做等等,还有就是‘玫瑰花’之诨名。
众所周知,玫瑰花这种植物,是带刺的。
刺伤他人的同时,也会刺伤呵护她的主人。
对于贾家的感情,我想林黛玉不比贾探春少,但在处理贾家(已败)的很多事情上,探春要比林黛玉来的更加的名正言顺,甚至即便做了一些对不住主角的事(瞒住贾宝玉出京一事),也是情非得已,是可以被理解的。
但如果这些事情假若由林黛玉来做,就名不正言不顺,甚至还变得恶心起来。
所以这便是我让探春成为妾的根本原因,也恰恰应证了我当时回复一位友的话,纳探春为妾皆为黛玉。
我自认为这没有黛玉戏份的四十回目,很好(能打个及格吧)地塑造了探春的人物性格,尽管有不讨喜的地方,但人哪有没缺点的呢。
至于说探春泼辣,她毕竟是赵姨娘的女儿,即便养在王夫人跟前,可有些性格就是先天刻在骨子里的。
之所以把探春赶回洛阳,是需要探春向黛玉给出解释,同时也是为了让林黛玉替探春求情,这样才叫姐妹情深。
就此前番外-寒塘鹤影中提到探春是怀了身孕的,也就是说探春此次回洛阳是带了种子回去的,这也恰好是个求情的契机。这些嘛,就容后再说了。(又剧透了些。)
当然更重要的是王攸要把心思放在朝争上了,所以要解决后顾之忧。
三姨娘的事算是告一段落,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说一下二姨娘,也就是王攸的首席丫鬟——清影。我也可以在此说,她当初成为妾也是为了黛玉,她的所作所为是探春无法做到的,但觉得是值得称赞的。
晴(清)为黛影,即为清影。
最后就是宝姐姐了,终究还是不可避免的走到了扬黛抑钗的这条路上,此前有友问我宝钗还收吗?我的答复是按照目前形势而言,收不了。
探春所言‘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可见就薛家一事处理上,王攸虽非凶手,但也是个推手。宝钗何等人物,即便嘴上不说,可还是心存芥蒂的。
我也考虑过采取癸酉本中宝钗改嫁雨村,站在主角的对立面,可如此安排当真瞎了两人曾于荷花池小舟内的一番告白,而且山中高士又怎好与罪魁祸首狼狈为奸,实在侮辱。
可若让宝姐姐孤独终老,如此结局又是否太过不公?
再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