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拿到糖,开心得跟什么似的,一蹦一跳的走开了。
陆溪看了一下自己的糖罐子,发现还有不少糖,然后又把二娃叫来,也给他分了一块。
打发走孩子后,陆溪把房间的门关起来,自己思量。
在陆家,陆溪的房间是仅次于主屋最好的那间房。
屋子方方正正,坐北朝南,不管是采光还是大小,都是很好的。就连陆大和何氏的房子,都没她这个敞亮。
她的房间摆着一张桌,桌和床用一道碎花的布当成帘子隔开。里头靠窗的是她的床,靠门的是桌,靠墙的是衣柜。虽然看上去有些简陋,但是在乡里,很难找到一个姑娘的卧室像她这么齐全,这么好的。
不仅如此,那桌上还摆满了课本。陆溪稍微翻看了一下,发现从小学到高中的课本,都有。课外倒不多,想来是没有余力再买了。哪怕陆秀英再疼女儿,家里的经济条件摆在这儿。
原主的成绩还可以,如果学校没有关停的话,上大学不一定,上大专应该是稳了。在这个年代,大专是很吃香的。
陆溪打开抽屉,看到抽屉里一支黑金色的钢笔被原主用一块蓝布,小心细致的包起来,珍而重之,一看就很珍视。
钢笔在这个年代,也是很珍贵的物件,而这物件,一般都代表着知识分子和地位,更不是一般人能用得上的。
原主读过,但也没有用过这么好的钢笔,很显然,这一支钢笔不是原主的东西。
陆溪扶着额头,稍微的回忆了一下,想起来了前因后果。
这是赵庆宇的钢笔。
赵庆宇把原主从池塘里救出来后,原主一颗心全挂在他身上了。赵庆宇的一举一动,在原主这里,都能解释成别的意思,都能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一般。
她给赵庆宇送东西,但都被赵庆宇给退了回来。
也就是上次,原主给赵庆宇送了些从山上挖来的山货,赵庆宇连山货带着篮子,原封不动还回来。
这支钢笔,就是赵庆宇踏进陆家时落下的。
但原主不知道哇。
她还以为是赵庆宇故意落下来,是要送给她的,当下喜不自胜,脸色转阴为晴,把这支钢笔当成定情信物保管起来,仔细的保管着,只等着两人喜结连理时,拿出来用。
这就是个误会。
后来,这支笔被当成了原主偷盗的罪名,赵庆宇拿回自己的钢笔,把她数落一通,说她不知检点,行为不端,羞于与她为伍云云。
然后原主的名声就更加的臭了。
总之,这是一桩满是孽缘的官司。
陆溪叹了口气,打算等明天就把钢笔给人还回去。她又不会对着钢笔花痴,物归原主,省了日后很多麻烦,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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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家里那只公鸡就开始打鸣。陆溪烦躁的裹着被子,捂住耳朵,打了个滚继续睡。
家里没有人来吵她睡觉。
陆秀英和陆建雄早就醒了,然后开始安排一天的活计。
何氏在厨房里烙饼,给陆溪留了一份,然后剩下的都拿走,等着中午吃午饭。
饼不是白面饼,里面加了一些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榆树皮,有磨碎的麦麸,总之有什么加什么。要想吃白面的?做梦去吧!一年到头,也就只有过年那会儿能吃得上,平日里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
何氏盯着锅上夹杂着各种杂物的面饼,面上忽然显现出点难过来,因为想起了昨天那段好吃的饭。
小姑子的手艺真好啊,要是让她来做饭,不知道能不能把这个饼烙好吃了?
不不,这不能行。
要是让婆婆知道,该骂她偷懒了。
何氏咬咬牙,控制自己不再想那味道。
在昨天以前,她还觉得自己是个会做饭的媳妇,可现在她这点自信就没有了。
何氏深深叹口气,然后把饼装好,叫上自己的男人,一家子往田垄间走去。
而此时,陆溪也已经醒了。
她醒得不算晚,但陆家的人实在太勤奋了,为了多赚点工分,那是真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
陆溪呆坐了一会儿,一张脸因为压在凉席上,出现点红痕,看上去呆呆的。
好一会儿,她拍拍脸才清醒过来。
用冰凉的冷水洗漱,又吃了大嫂给她留下来的早餐,陆溪这才恢复点精神气。
乡间蚊子多,现在又是夏季,蚊虫很多,陆溪昨晚睡得不是很安稳。脖子和手臂上,都出现一点红色的斑点,那是被蚊子咬出来的痕迹。
这里是买不到蚊香的,陆溪受不了蚊虫的噙咬,打算等下出去找点艾草回来,把房间熏一熏,这样晚上会好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