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京城已入冬,天冷得教人吃牙齿,所幸一路往北走,盛子铭再次证明了他确实是很体贴的──他早已替老婆备妥冬衣,没让她冷到一丝半毫。
“别动!”
一大清早,季琳琅正打算起床準备伺候夫婿更衣梳洗,却被盛子铭一把按住不让她起来,他自己先下床胡乱套上一件中衣离开房间,片刻后再回来,等客栈的店小二送来热水,他才准许季琳琅下床。
“好了,你自个儿先弄好了再来服侍我吧!”
她知道,他是怕她冷到,带著满怀温暖的感动,她飞快的打理好自己,再服侍夫婿更衣梳洗。
“夫君,好像你都不怕冷呢!”
“我家住天山,早习惯了!”
闭著眼,盛子铭一脸享受的陶醉。
不知為何,他的头髮总是特别容易杂乱打结,小时候,老娘為他梳理头髮时,老是一边臭骂,一边不耐烦的用力从打结的地方梳下去,每每梳得他齜牙咧嘴,眼泪都差点掉下来了。
后来他长大了,老娘也不再為他梳髮,他自己更懒得梳,除非是过年要穿新衣服,不然他总是随便用手爬两下就算了,再不行,索性一把剪掉更干脆。
然而,他的老婆,每天每天,一直都很有耐心的為他梳理头髮,不但从不曾让他感觉到痛楚,相反的,还让他觉得梳头髮是一件很舒服的事,那种从头皮酥麻到脚底的享受,总让他深深陶醉其中,恨不得永远都不要停止。
向来耐性奇缺的他,也只有这种时候特别有耐性。
“难怪!”季琳琅一边替盛子铭梳髮,一边瞄向窗户外头。“一大清早的,外头好像很热闹!”
“外头是早市,自然热闹。”
“……”
没回音,盛子铭狐疑的回头看,差点被梳子刷到脸上来,忙偏头闪开去,而季琳琅这才慌慌张张的将渴望的视线从窗外收回来,一脸惶恐。
“对不起,对不起!”
盛子铭翻了翻眼,拿掉她手上的梳子,自行取髮带将一头乌髮胡乱扎起来,然后牵起她的柔荑,往外走。
“走吧,去逛逛!”
老婆又返老还童!
其实不管走到哪裡,早市都是一样的,不就是卖菜、卖吃食的,还有卖一些小东西和日常用品,不同的是,内容不尽相同罢了,不过对那种不曾出过远门的人而言,这些不同的内容就够他们眼花撩乱了。
虽然季琳琅极力保持若无其事的态度,盛子铭依然能从她那双闪闪发亮的瞳眸中看出她的兴奋。
真是的,一个早市就能让她兴奋成这样!
看来他以后也不用再带她去看那些无趣的山山水水了,他从来就不懂那些无聊到爆的山水有什么好看的。
还是多带她去逛逛庙会、夜市吧!起码那还算热闹。
“先吃早膳吧!”
“好。”
在一处卖早点的摊子用过早餐之后,盛子铭就带著老婆閒逛,然后发现老婆真的只是想“看看”而已,并没有想买什么东西,於是他就让她一摊一摊慢慢的閒逛,逛到满意才离开。
虽然表面上看,她一直都很平静,但从她紧握他的小手上,他可以感觉到她很开心,只是看看而已就这么高兴,可想而知她过去的生活有多么贫乏。
呵护老婆的心情也是丈夫的责任,这也是老娘说的。
“老婆,逛过庙会吗?”
“没有。”
“夜市?”
“也没有。”
果然。
当下,他就决定要带她玩个过癮之后,再带她回南昌,两年期满,他就可以直接带她回天山老家了。
“我会找机会带你去逛逛庙会和夜市的。”
“……”
“别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