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成乐看着眼前的反转感觉自己脑容量不太够,“系统啊,不懂就问。你说如果这个女的是敌方的间谍,那她为啥后来还和狗男人回家?”
“你可以理解为她深入我方做间谍,为了获取更多的情报。而且,当时他们部落人都打没了,她来这里也是为了活命嘛。”
林成乐凑到祭司身边看着地形图,这个图画的咋说呢?和她第一次上美术课,把人家好好一只老虎,硬生生的画成了猫咪,甚至还没给人家画身子和胡子,只有一个头加两只耳朵。
“唉,孩子啊,你有心了。”祭司默默收起了地形图,“但是你的方法太过偏激,这段时间你去隔壁部落看看你的好友吧。听说她的画画的不错,你也学一学。”
祭司摇着头走了,这孩子画的什么东西啊?山不是山,水不是水,简直辣眼睛。自己得和阿达好好谈一谈,可不能乱了他的心,战场无情。
林成乐跟在去往隔壁部落路上的女人身后,四下无人之时,给她喷了一下迷药,然后让系统消除了她的记忆。
“这个记忆不能找回了吧?”
“不能了,但是不保证世界意识会不会让她再去男主身边。”
“那无所谓,毕竟男主现在已经废了一半了,她再过去也得不到什么了。”
林成乐一直都不理解恋爱脑,为啥要把自己的前途什么的都放在另一个人身上呢?
跑了一大圈,林成乐又回到了一开始的小村庄。金花婶子已经离开这里了,三个孩子的住所已经有些荒废了,外面的野草都长高了。
没有遇到故人,林成乐看了一下监控里的故事发展,没有转运的,目前都很背。嗯,可以去帮忙看孩子了。
“对哦,系统,我要看的孩子多大年纪啊?现在可是比原身早了五六年啊,去大小姐那里。”
“孩子还没出生啊,目前还在大小姐肚子里。估计你现在出发,应该还能赶得上看大小姐生孩子。”
“唉,没想到啊,长这么大竟然还有做保姆的潜质。”
林成乐买了一辆马车,自己赶着马车就上路了。
“我这个速度,可以赶得上是不?”
“对啊,以宿主目前的速度起码得三个月,还是路上没有其他危险的情况。大小姐目前怀孕才一个月不到,时间非常充裕放心啦。”
林成乐走的路是系统规划的最佳路线,现在已经到第一座城了。
“落云城,系统,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点儿不吉利啊?”
“原来是洛云城,因为城主的名字是洛云。”
“嗯?”
“这个城主是前朝死守城池的人之一,因为他的原因,叛军没能杀掉城里的百姓。后来,他死后,百姓给他立了庙。”
“后来皇帝知道了这件事,为了表示他的仁慈,把这个城池改成了落云城,又把庙宇扩大了规模,把城主的事迹写进了史里面。”
“……然而,我并没有听出来为什么取这个名字的原因哦。”
“对啊,本来就没有原因啊。皇帝觉得这个城主过于死板,害的开国皇帝耽误了那么长时间打天下。但是人家忠君爱国,他又挑不出什么毛病。这个城的名字一直在提醒这件事,所以改一改,换个心情。”
“兄弟,等一等。”林成乐在人群里看到了当时的侍卫,侍卫回头也看到了她,停下脚步在路边等她。林成乐把马车停在了客栈,然后走到了侍卫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