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志终究沒有在林靖宇家里住下,虽然林靖宇说他可以住,但他就是不想,最后开车离开了。至于为什么不想住,不太清楚,也许他想一个人静静。
很快,午夜十二点过去,林靖宇洗了洗身子,准备修炼。
叮咚叮咚。
一阵短信铃声忽然传出,林靖宇将手机取过手中,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刘艳雪。
打开短信,一串字映入眼帘:
坏蛋,睡觉了吗。
林靖宇莞尔一笑,心想这丫头想做什么。于是编辑好一条短信:
沒呢,你在做什么。这么晚还不睡。
发过去,脑中不由浮现出一个身影,穿着职业装,化着淡妆,身材极好,脸蛋极美,一副职业女性的模样,但暗地里却是小女人,不是刘艳雪又是谁。
叮咚叮咚。
我睡不着,好无聊。
需要我陪你吗。
你怎么陪。
找你玩咯。
现在这么晚,你又不在县城,怎么找我玩。
这都不是问題,告诉我,你想不想我去找你。
这一次回复,足足等了两分钟,终于有了反应,但只有一个字:想。
林靖宇从床跳下來,脸上带着笑意,只要她回复一个字就足够了。
那你等我二十分钟,我准时出现在县城。
发了过去,林靖宇便将放在家里面的凰凤牌大号自行车拖了出去,这辆自行车,是他的最爱之一,也是他的第一辆车,不离不弃。
好在这辆自行车足够给力,沒有在速度和性能上拖后腿,用力骑它也不会轻易抛锚。
嗖嗖嗖。
自行车在漆黑的夜里窜行着,沒有去借助微弱的路灯,林靖宇的眼睛够用,一直往前走着,沒有停顿的意思,跟一般的小车差不多的速度,隐隐间还快一些,将自行车的性能发挥到了极限。
之前沒有约好在哪里见面,干脆,林靖宇直接去到刘艳雪的手机店门前。
意料之中,手机店已经打烊,林靖宇掏出手机,找到刘艳雪的号码拨了过去。
“小雪,你在哪里呢。”林靖宇问。
“我就在你身后呀。”
一道声音在林靖宇的背后传來,声音不大,却是异常熟悉。
转过身,一道靓丽的身影站在二三十米外,根据轮廓,林靖宇能知道她是谁。
说也奇怪,刚才为什么沒有感应到她的到來。也许是沒有注意吧。
林靖宇朝她走去,刘艳雪站着不动。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连衣裙,与上班期间的她是两个不同风格,现在显得青春朝气,职业装的她显得成熟干练。这两种,都是林靖宇喜欢的类型。
一步步走近,看着刘艳雪的脸,发现她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幽怨,但更多是惊喜。
“大晚上不睡觉,这么无聊么。”
林靖宇轻抚着刘艳雪的脸,很是滑嫩。
“哼,你当然不会无聊,大忙人。”
刘艳雪将脸扭过一边去,一副不愿搭理林靖宇的样子。
林靖宇不禁无奈,原來这丫头是在生气,怪他这几天这么忙,都不來找她,的确,他差点忘了她这茬,实在是罪过,把人家的身子都要了,现在不來找人家算什么。
只能一脸抱歉,不由分说,将她拥入怀中。而她象征性挣扎一下,也就随他了。
“我现在不是來了么,之前每天都在做事,一直忙到半夜才闲下來。”林靖宇道。
“哼,鬼才信你的鬼话。”刘艳雪不依不饶。
“别动。”林靖宇看着她的眼睛,忽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