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丈人哥聪明。我们走,不理这个笨蛋。”
李骁抬手搂住老陆的肩膀,抬脚就走。
老陆却回头,嚷道:“傻小子!我可以作证,昨晚抱走范家小丫头的人,是天东秦家的秦少风!和我女婿无关!你要想夺回你的马子,去找秦少风!别再找我女婿了啊。要不然,他还得抽你。”
李骁很惊讶。
为老陆竟然能说出“马子”两个字;更为这老东西,还懂得祸水东引。
翁婿俩勾肩搭背,嘻嘻哈哈的走到车前;上车后,轰的一脚油门去了。
蒙开阳原地呆愣半晌,也不流泪了。
一拍脑袋:“对啊!虽说李骁是乱点鸳鸯谱;但真正抢走宁宁的男人,却是秦家的秦少风。我为什么要听大伯的主意,跑来找李骁呢?应该去找秦少风啊。这一巴掌,挨的不冤。”
外形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智商接近130;却读读傻了的蒙开阳,猛地“想通”了后;对李骁的恨意,立即烟消云散。
甚至还有些感觉对不起人家——
但他在想到秦少风后,怒火又轰的冒起;跳上车子,一脚油门上路。
早上八点。
穿着一身白色男士睡袍的范宁宁,踩着小拖鞋,悄悄走出了卧室。
她低着头,双手十指,轻轻搅着衣襟;脖子好像被煮熟了的虾子那样,有些红;走路的姿势,也有些古怪。
楼下的厨房内,传来饭菜的香气。
还有锅碗瓢盆叮当作响的声音,很杂乱。
十几岁时就喜欢做饭的范宁宁,压根不用去厨房;仅仅凭借饭香里夹杂着的糊气味,和叮当乱响声,就能肯定在厨房内做饭的人,只能算是个吃货。
确实。
秦少风秦大少长这么大,唯一会做的饭菜,就是泡面。
本来家里有保姆的。
但今早起来后,秦少风却把保姆打发了出去。
他要亲自给范宁宁露一手——
算作是赔罪。
看着摆满了盘子碟子的案板;再看看一刀下去,差点切下来的左手食指;秦少风就后悔,不该逞能把保姆打发出去。
不对!
就算秦少风不懂做饭,但也不会笨到,连手指都差点切下来的地步。
这都是因为——
他在回想昨晚,所发生的一切。
小姑父接连踹了他几脚,让他抱着范宁宁回家;当时他不想,却又怕惹小姑父生气;只能乖乖的听招呼,抱着她回家了。
回就回来吧。
可他怎么就着了魔那样,刚把范宁宁放在卧室内;就动作特自然的,低头捉住了她的嘴呢?
范宁宁眼神迷茫,却又有着从没有过的淡定。
很多事没有发生之前,只要想想,就会觉得很突兀。
可真的发生后,却又让人觉得,本该就是这样子!
两个堪称初次见面的年轻人,就像厮守多年的老夫老妻;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全神贯注的投入到了,他们所渴望的那件事中。
秦家的温室内,一朵红艳艳的小花儿,悄悄绽放了开来。
两个疲倦万分的年轻人,才相拥着沉沉的睡去。
更让秦少风感觉不可思议的是,昨晚他们竟然没有说一句话。
甚至,他们都没有勇气和对方对视。
但俩人在相处的那段时间内,却是相当的自然,随意
“我怎么会那样子呢?”
“难道说,小姑父会看相。一眼,就看出我和范宁宁才是天作之合?”
“或者说,我和宁宁上辈子时,就是一对夫妻。这辈子,终于等到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