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雅走进募捐盛会的现场后,第一感觉,就是震惊!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像力。”
这句话,放在季雅身上,绝对是再合适不过了。
季雅的父母,都是外地来云海的打工族,老家条件很糟糕,在云海辛苦大半生,才在云海落户。
过去穷怕了,他们百般溺爱季雅,宁可顿顿吃糠咽菜,也要给她抱各种兴趣班,最终把她培养成了“寒门大小姐”。
季雅父母太过辛苦,五十多岁时,先后去世。
幸好,父母在活着时,招老实憨厚的朱大海当了女婿,继续各种溺爱她。
这些年来,季雅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内,通过电脑,来脑补她的各种生活。
其中,就是有和商场各位大佬,同场把酒言欢的场景。
可今晚,等她以无比骄傲的姿态,步入会场后,才知道现实,远比她所想象的,更好!!
不说那些大佬。
但说他们的女伴,哪个穿的礼服,不是数千甚至上万的?
又有哪个,佩戴的名表首饰,拎着的名牌包包,不甩她十八条街的!?
她的礼服,是朱大海十天不吃不喝的薪资,一千六。
她的包,是某宝上买来的,五百多。
她引以为傲的美貌,泯然众人!
除了脚踩的红色浪漫,确实能傲视全场外,她就再也没什么,能让人瞩目的东西了。
残酷的现实啊!!
不但没把季雅打败,反而让她坚定了必须出人头地的决心。
为了出人头地,让幻想的精致生活,成为事实,她宁愿付出,生命之外的任何代价!!!
可冯美珠的出现,就给予了季雅狠狠一击。
冯美珠没有穿礼服,还是那身白色修身小西装,了不起也踩了一双红色浪漫。
但她却没丝毫的自卑感,还像最高傲的女王那样,俯视身边男人之外的所有人!
谁,给了冯美珠这样大的底气!?
季雅很快就找到了答案。
是李骁。
正是因为李骁,允许冯美珠挎着他的胳膊,她才能这样骄傲。
才能,在第一美男楼云榭的面前,侃侃而谈。
“如果,我能挎着李骁的胳膊。那么,哪怕我披着麻袋包片子,也能让楼云榭对我客气有加。能让数十名记者,苍蝇般的围过来,拼命的按快门。”
“可惜,挎着李骁胳膊的,不是我。而是,这个臭娘们!”
“那根胳膊,是我的!!”
“我要抢过来,我发誓!!!”
季雅此时没有丁点怨毒李骁的意思,只是无比痛恨冯美珠。
就在季雅恨不得,用目光把冯美珠千刀万剐,她忽然有所察觉,回头看了过来。
季雅被吓的,心肝剧颤,慌忙低头,转身就走。
她快步来到洗手间门口,刚要进去,却又顺着墙角,走进了一扇防火门后的楼道里。
沉重的防火门,被关上后,立即把大厅里的喧闹声,切断。
这儿很静。
一个人也没有。
季雅走到窗前,手哆嗦着从包里,拿出女士香烟,放在嘴上,点火。
啪嗒。
啪嗒,啪嗒。
可能是太过气愤,季雅点烟时,手不住的哆嗦,总是打不着火。
接连十多下后,季雅才用她从某宝上花十多块钱,买来的某名牌山寨版火机,点了香烟。
她狠狠吸了口气,闭眼,抬头,让辛辣的烟雾,被肺叶的每个细胞,都过滤了一遍后,才从鼻孔内,缓缓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