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內相王岳 百户无病

小说:羽翼天使 作者:半包软白沙

“此地尚且不太安全,我等护送王老爷出去,寻个有人家的地方报官,到时候王老爷也就安全了,咱们兄弟也算没有白拿王老爷的银子!”钱无病想了想,继续跟着这老宦官瞎跑,他是肯定不干的,倒不如直接将人交给官府,自己也算是省事了。

“至于先前应承王老爷去天津的事情,我看就此作罢吧!”他怕这老宦官继续死心眼要往天津走,拿话先挤兑住对方:“这些贼人达不到目的,只怕不肯罢休,这去天津肯定是去不了了,一路还不知道有多少贼人等着王老爷呢!”

王岳惨然笑了一笑,这才离开京师几十里,这杀手们就迫不及待的蹦出来了,这距离天津还有两三百里的路程,还一个劲儿的往天津扎,这和送肉上砧板有什么区别。再说了,这锦衣卫的两个小家伙不说,难道自己就看不出来吗,那些杀手的弩机,除了军中,又岂是江湖人士可拥有的,这到了天津,只怕也未必安全,刘瑾的淫威之下,自己多年前的那点恩惠,只怕不值得一提了。

“报官,报什么官?”他有些落寞的哼了一声,南京虽好,距离却是千山万水,终老在那里,只怕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天津不去了!”终究是做了这么多年內相,王岳也是一个有静气的人,论起做事杀伐果断,可比眼前两个青嫩的小家伙老成多了。摇摇头驱走心头的那种彷徨之意,他心中有了决断。

刘瑾你个小人,不是不让我去南京,要在这路上截杀我么,我偏生不让你如愿。知道我由京师到天津再到南京的路线又如何,我反其道而行之,不走水路,自河间府入山东,然后从山东到南京,难道你还能条条道路都派人候着我不成,只要我不露了身份,谁人又知道我的去向?

“如何,王老爷,此地不宜久留,你得速速做出个决断!”见到王岳久久沉吟,钱无病有些不耐烦了,身后的那些家伙,还不知道追上来没有,老呆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啊!

“适才杂家听两位校尉说,都是在镇抚司里当差的?”王岳知道,自己一个人,是肯定到不了南京的,而一调动自己还能调动的人手,只怕风声马上就走漏了出去,为了安全计,他最好还是谁都不要惊动,那么,眼下这两个身手卓越的年轻锦衣卫,就成他唯一的依仗了。

“是我在锦衣卫里当差,虎臣是我内弟,也是军户出身,却是还没有实差!”钱无病见对方问起来,自然少不得详细说一下,这救人不图回报,那是圣人所为,他可不是圣人,对方这么问,这是要犒赏一下自己?

“哦,眼下钱校尉是什么职差?”王岳主意已定,反而不着急了,不让这两人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他去南京,那只是一个梦想。而返回京师,更是迟早不得好死,他都不往这方面想了。

“我爹倒是做过小旗,我补进锦衣卫,才两年不多,也没啥功绩,一直就是个校尉!”

“牟斌太不会识人了!”王岳痛心疾首的叹了一句,抬起头盯着钱无病的眼睛:“我看钱校尉身手矫健,勇于任事,在锦衣卫里做个校尉,简直太屈才了,今日里你又救了杂家一命,杂家心里是有数的,在你们镇抚司里,杂家的面子,倒是还管点用,有老夫的保举,补个实职百户,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话可就说的大了,钱无病可能不知道当朝大学士是那几位,六部的几位天官是谁,但是,对于自己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锦衣卫的掌门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这老宦官嘴里的牟斌,正是现任锦衣卫指挥使,可在老宦官的嘴里,怎么好像跟随时可以训斥的子侄一般。

他不知道,牟斌在王岳尚未卸任的时候,还真是对王岳执子侄礼的,细细数来,大明的历代锦衣卫指挥使,就算这位牟斌最为谦恭,最会做人,当然,他这般低调,也是和东厂势大,锦衣卫日益衰落分不开的。

钱无病还没有反应,身边的吴虎臣,连呼吸都急促起来了,百户啊,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钱家吴家,什么时候出过这样的人物,眼下这情形,似乎只要自己这个未来姐夫一点头,这一个百户就到手了?姐夫做了百户,自己再不济,也得是个小旗吧!

钱无病却是比他沉着的多,这天上掉的馅饼并没有砸晕他,实际上,这到底是画的一个饼还是实实在在的给自己的一个前程,他都不确定,只不过,有一点,他很清楚,这老宦官既然敢说这样的话,那绝对就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王老爷,无病没见过什么世面,但是王老爷您是贵人,我是清楚的,但是这么大一份前程给了无病,无病实在有些惶恐,到现在为止,无病连王老爷您的名讳都还不知道呢?”

“你这小猴子,给杂家玩这种小心眼,不就是想知道杂家是谁吗?”王岳笑了笑,不以为忤,掏出一方印章递给钱无病:“若是你识字,见到此印就知道我是谁了!”

钱无病识字吗?

按道理来说,锦衣卫里识字的,实在是不多,昔日锦衣卫风光的时候,没少出过那些出京师宣读旨意连圣旨都拿倒了的笑话,这些锦衣卫宣读旨意,不背的滚瓜烂熟,那镇抚司衙门,是绝对不会放他们出去的,从这一点看,就知道锦衣卫里识字的人有多少了。

但是钱无病却是一个异数,他没有上过一天学,却是对于字并不陌生,尽管,他记忆中的字,也眼下的字,似乎稍稍有些区别,这并不影响他识断字。

好吧,话又说回来,就算他识字,这鬼画符一样的小篆,他也是不识的,恭恭敬敬接了过来,看来一眼,又恭恭敬敬的还了回去。王岳见他这般模样,只当他不识字了,接过印章,轻轻解释道:“这是私印,这些年用的少了,你不识也是正常,不过,那“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的印章,若是在这里,纵使你不识字,也一定觉得眼熟的。”

钱无病的喉咙咯咯的响了两声,他真是被吓到了,这话一说出来,联想到对方又是宦官,又是姓王,他哪里还想不到对方是什么人,锦衣卫内聊天打屁的时候,倒是一半时候都是在骂东厂,骂东厂的番子,骂东厂的档头,对那东厂的厂公王岳,更是骂的不亦乐乎。

“您,您,您是王公公,王厂公..”吴虎臣尚在懵懂,钱无病已经一声跪了下去:“见过王公公,无病不知道是王公公大驾,实在是疏忽之极,该死之极!”

“起来吧!杂家早不是什么劳什子厂公了,要不然,怎会落到如此地步,如何,我这保举,你如今可信得过了?”

钱无病点头如捣葱,朝廷里斗的如何厉害,这公公们斗得如何厉害,他的阶层不可能接触得到,连这王公公为什么被人追杀,为什么用他们这些人做护卫,他也不清楚。但是这并不重要,他只要知道,面前的这一个人,是足以改变他命运的人就够了。

平日里他连自家千户都没被单独被召见过,陡然面对连自家指挥使都要恭恭敬敬的人物,他心中的那份惶恐,此刻就更不用说了。这样的大人物亲口保举他一个百户,这就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这王公公不是东厂的厂公了,那又有什么关系,真要是东厂厂公,他还担心同僚们说他心生二意呢!

大人物们似乎一张嘴上下嘴皮一碰的事情,微不足道,但是对他来说,这就等于得了天大的好处,是一步登天的好事情了,这可真是救人,救出一份天大的机缘来了,尽管钱无病当时救人的动机,不是那么的单纯。

“前些日子,杂家向陛下自请去南京镇守,陛下已经允了,这个百户,只怕要到南京才能兑现得了,钱百户,你可以愿意随杂家去南京?”

“属下愿意!”钱无病铿锵有力的答道,这王公公对他连称呼都改成百户了,他若是是不傻,这到手的富贵,就得紧紧的抓住,至于可能要面对截杀王公公的那些贼人的危险,他根本就没加丝毫的考虑,富贵险中求,一点担当都没有,人家凭什么提携你。

“好!”王岳点点头,这人已经收入了彀中,那就可以动身了。

“适才你说的对,天津已经去不得了,有人想让我到不了南京,埋伏下这等杀着,可即便如此,他也没想到我身边还有钱百户这样的虎狼之士吧,我们回头,不去天津,去河间府,然后入山东,直抵南京!”

钱无病霍然肃立:“一切听公公吩咐!”

小人物之所以是小人物,而成不了大人物,除了不能从众多的小人物里脱颖而出,最重要的他们缺乏一个东西——机缘!勇冠三军,满腹诗不得赏识郁郁而终的,在历朝历代,那真是数不胜数。是这些人没有能力吗?不是,他们缺乏的,只是一个让他们的能力展现出来的平台,而要得到这样的平台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被大人物赏识,也就是说,要有机缘。

而钱无病眼下就有了这份机缘!

钱无病没有什么封妻荫子的大志,但是他知道,若是有这样的机会放在他的面前的时候,他若是错过了,这一辈子都要后悔。他想过上不愁吃喝的好日子,他想风风光光的娶吴嫣然进门,而绝对不想再每个月掂量着手里一二两银子过着拮据的日子。

而他竟然无意中救了天下最有权势的几个太监之一,他的生活无疑从此就要发生改变,朝着自己从来都不敢想的好的方面改变,对这一点,他深信不疑。带着这样的好心情,三人开始启程,走出林子的时候,他甚至觉得,那黄土漫天的官道,在他的眼里,也似乎变成了一条金光灿灿的通天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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