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宋春风可谓是换着花样儿的在闹自尽。
投河、上吊、绝食……虽然没有什么新意,但都在很负责的切身实行着。
投河没成功,是因为自己会水,一到水里不由自主的就游了起来,恨铁不成钢,执意想将自己溺死,然而在水中潜了大半天,却也没能克服得了求生的本能……
自缢倒是可行的,可打从头一回被拦住之后,便没机会再见到绳子类的东西了。
至于绝食,说起来便更令人心酸了。
——由于庄氏尽挑着他爱吃的做,故而他一顿都没能捱下去,甚至比往常吃的还多。
只是由于极度不甘与自我看不起,经常是和着屈辱的泪水一同下饭。
咬舌自尽倒也想过,但结果跟投河差不多……输给了本能。
考虑再三,他终于还是走上了自裁这条血腥的自尽道路。
可还未来得及实施,便被庄氏拦下了。
“男子汉大丈夫,连这点坎儿都跨不过去?!”庄氏起初还好言劝慰,但几日下来已被变着花样儿闹自尽的宋春风磨的没了半分耐心。
试问连做梦都得防着被“关押”在隔壁房的少年有没有再出什么幺蛾子,一夜要去看四五次,这种持续性紊乱的生活谁能忍得了?
“庄婶儿……”宋春风满脸哽咽,不住地摇着头,以显示自己的坚决,“我真的活不下去了,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啊……再等下去,万一樱樱回来了,知道我……我该怎么面对她?我还是死了来的痛快!”
自己说到了自己的痛处,竟要挣脱庄氏的禁锢拿脑袋去撞墙……
“你这孩子!”庄氏忙将人拉住,提到此处老脸不自觉地就是一红,“你瞧瞧你这是什么出息?青一个姑娘都没像你这样寻死觅活的!”
“那是!她如今高兴着呢!”说到这里,宋春风的声音甚至已经带上了愤懑的哭意……
呜呜呜,太过分了!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庄氏的脸皮越发的红了。尽量一脸严肃地嗔责道:“男子汉大丈夫,哪里有这么说一位姑娘家的?”
“她是普通的姑娘家吗!她……”宋春风说到此处再也说不下去了,不顾一只胳膊还被庄氏拽在手里,直接一屁股就跌坐到冰凉的地板上。不可抑制地仰面大哭了起来。
“……快起来。”庄氏见状没了法子,也不敢再提梁青,只一面将人提起,一面尽量耐着性子安慰道:“你身为男子……这又非什么大事,没你想象中的那么严重。看开一些,睡一觉起来就没事了……”
又非大事?
什么叫睡一觉起来就没事了?
都失身了竟然还不叫大事吗!
大家的三观到底都怎么了啊……呜呜!
……
“今个儿可真冷……”阿菊搓了搓胳膊,跟在江樱和华常静身后,在清早十分刚刚开市的集市上晃荡着。
“这羊肉汤泡馍,就得在天儿冷的时候吃才叫过瘾呢……一大碗吃下去,再连喝几口热汤,身上的寒气儿就半点不剩了!”
能将一切事物、包括天气冷热都与吃食紧密联系在的人,一行人中非江樱莫属了。
华常静和阿菊都被她描述的垂涎欲滴,三个人走在一起,简直像是三只饿狼。
三个人一到了钰州地界便跟到了天堂一般。没日没夜的吃喝,像这种一大清早便出来觅食的行为,已是第三次了。
当然,她们来到钰州也不过是第三日而已……
钰州这个地方,江樱觉得既像是她那个时空里的陕西西部,又像是兰州区域。
风土人情、尤其是吃食方面,与这两处的许多名气小吃不谋而合,虽然个别名字有些出入,但味道竟相差无几,甚至更胜一筹。
单从各人爱好来说。比起南方,江樱倒更喜欢北方的饮食,一方面是她本身的口味偏重,二来便是极喜欢大碗儿吃面。大口喝汤大口吃肉的畅快感——如华常静所言,这姑娘的心里定是住了位豪爽粗犷的糙汉子的。如今置身这种风土人情的环境下,可谓是让这位‘糙汉子’的灵魂得到了真正的释放。
从昨日去骑马一事上就能窥得一二。
那股傻大胆的劲儿,和甩着鞭子在草原上飞驰的模样,可谓是让华常静真正的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放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