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凉,软柔,有种吃雪糕的感觉。
等分开时,陈初还想再凑过来
陈斯捏住她小脸:“你在做什么?”
陈初有点委屈地说:“我听别人说有人难过的时候,给他一个亲亲会好很多”
“她们还没有死,主人不用难过,等我们出去之后就可以去找她们”
陈斯顿时被这个傻丫头逗乐了。
“别傻了,那都是骗小孩子的,如果是真的有用,那做一些特殊的运动岂不是更加有效?”
陈初不明所以:“特殊的运动?”
陈斯干咳一声,这个事情不太和陈初解释,总感觉有点教坏小孩子,
不过实际上陈初应该也还算是孩子,诞生还不到一年,心智也不是很成熟,顶多和十几岁的小女孩差不多。
“算了,先别说这个了,先想办法从这里离开吧?”
陈斯看向右手,自己的右手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吞噬了一大堆东西
米纳陶,多伦等人的凭依物,还有大胃王的凭依物,以及祂多年堆积的彩色物质小山。
尤其是那个彩色物质小山,那可是大胃王吃了无数的凭依物后才一点点推挤出来,堆积了这么多年,如今一下子就被自己给吃掉了。
根据陈初的记忆,右手在吞噬掉了多伦的朗基奴斯之枪之后竟然将这把奇特的枪化为己用,能够再现,甚至使用朗基奴斯之枪的能力。
这种事情陈斯不清楚,不然早就让陈初迟到了。
陈斯对右手的推测则更加深层了一些,连这些特殊的凭依物都能够吃掉,这是他从未听说过的诡异。
原本右手就足够神秘了,现在右手变得更加神秘了,自己的右手有时候自己却掌控不住,甚至还不够了解自己的右手。
陈斯都感到荒诞,不由得一笑。
他伸出右手,五指摊开,平整光滑的手面陡然钻出几根白羽似的触手,
那些触手轻轻摇拽看似调皮。
“这就是真正的右手吗?或者说这就是陈初的真身?”
陈斯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白羽似的触手了,然而这第一次能够主动召唤出来!
这种感觉很奇特,那些白羽似的触手仿佛是他身体的一部,凭借意识可以随意操控。
此时人类右手模样似乎就是这些白羽似的触手压缩,伪装而成,
如果陈斯彻底解开右手,放弃伪装,右手顷刻间就会变成无数白羽触手的集合体!
他意念一动,那些触手的数量再次增多了一些,忽然那些触手交织缠绕,体型不断拉长、
等到那些触手消散时,留在陈斯手上的就是一杆猩红的长枪,枪身血红沾染有不明的血污,这便是朗基奴斯之枪!
陈斯注意到朗基奴斯之枪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枪杆上竟然长有几根飘柔白羽似的触手!
他握着枪,没有感到丝毫的排异反应,没有任何的违和感,甚至比他一直以来使用的武器都要顺手,相握时会有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而朗基奴斯之枪的信息和能力陈斯也第一时间熟悉了
朗基奴斯之枪的特性有两个
第一是弑王者!(以枪弑王,以血洗枪,凡人以它逐步挑战王权,最终弑王):持有朗基奴斯之枪便是弑王者,王权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