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容光焕发的李凤儿,张永叹了口气。他想起在皇宫里的那位不苟言笑的皇后起来了,自己主子这么跳脱的性子,整日里对着那一张冷冰冰的好像木偶一样的人儿的脸,这叫人怎么受得了,这出去一趟,见识了外面的世界,对李凤儿这样的女子,他如此痴迷那也就有情可原了。
“他会回来吗?”李凤儿看了看四周有些寒酸的屋子,心里又纠结起来,这钱家唯一的男丁回来过年,这家也太不像样子了,一点过年的气氛都没有。
“估摸着暂时不会吧,听说钱百户身上有伤,这总是要将养些,他这次立下战功,朝廷倒是肯定有褒奖,凤儿姑娘你就安心在这里住下吧,到时候他肯定会回来的,至于这屋子里的用度差了点什么,凤儿姑娘千万别和我客气,我家主人性子是有些惫懒,但是这些身外之物,还是没有放在心上的!”
刘凤儿微微笑着出神,哪里还听得到张永在说些什么,小小的心思里,早就被喜悦填满了,这人生的大起大落啊,她还真没经历过。一直等到张永出去,她才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又蹦又跳的和刘氏格楞,分享这一份属于他们三人的喜悦。
钱无病算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外面过年了,这些年来,到吴家过年,似乎已经成了他们钱家父子的习惯,他父亲去世后,这个习惯也没有断掉,这陡然之间,身边少了这些个亲近的人,虽然齐家堡里热闹归热闹,但是,钱无病总感觉似乎少了点什么。
齐家父子对钱无病的热情,那是没得说了,三日一大宴,五日一小宴,那都是小儿科了,借着钱无病要将养滋补的名义,这几乎天天都是大肉大鱼山珍海味的伺候着,若是不碍着孙倩在钱无病的身边,齐横没准还要安排几个干净的小姑娘天天给他暖暖被窝。
这样的日子过着,原本就好了七七八八的伤口,痊愈的速度,那就更加快了,等到钱无病觉得自己伤势已经完全好了,在院子里活动一下身手都毫无问题的时候,大同那边终于传来了消息。
皇帝的旨意是下给大同总兵王苻的,这让钱无病微微遗憾了一下,不过想想也是,一介百户,你指望天子直接下旨给你,那得多大的恩宠才行啊,若是李凤儿现在已经做了得宠的嫔妃,那还勉强说的过去,好歹也挂着一张外戚的皮了,不过眼下,估计这事儿还没这么快。
王苻只是询问钱无病身子好了没有,若是行动无碍,那就早点去京师上任吧!钱无病的这个追封的千户,终于落到了实处,皇帝认了,北镇抚司哪里还有不认的道理,除了按照皇帝的旨意,除了将钱无病钱千户调至京师另有任用外,南京那边,也送了一个顺水人情,吴虎臣呆在家里好好的过年,可年一过完,莫名其妙的就升任了百户,这算是又沾了钱无病的光吧!
与此同时,锦衣卫指挥使牟斌的案头,关于钱无病这个人的所有资料,从他祖宗三代起的资料,都详详细细的查了出来放在了他的面前。牟斌不知道皇帝为什么对自己衙门的这个小小锦衣卫百户为什么如此关切,但是,既然这人简在帝心了,那他自然是有必要要弄清楚一下对方的底细的。
结果,这一查,倒是查出一个令牟斌异常满意的结果来,钱无病此人,世袭的军户,从他爷爷辈起,就是在锦衣卫里干着,算的上最根正苗红的锦衣卫子弟了,至于上次的莫名其妙的从京师调到南京的过程,他甚至也摸出一点脉络了。
到了这个地步,他除了感叹这个家伙的好运气,他真没什么话说了,国朝至今,十九岁的锦衣卫千户,当真是骇人听闻。这家伙先是走通了王岳的门路,从一个小小的锦衣校尉,摇身一变,就成了百户。再就不知道怎么了,这家伙居然和私自出京的皇帝碰上了,看来皇帝也是知道他的身份的,要不然,也不会将他派到军中。
派到军中也就罢了,这家伙有了点功劳,大不了论功行赏,至于再想升官,那恐怕就得压压了,年纪轻轻身居高位,未必是什么好事,真要是惹出什么破事来,人家记账,还得记在锦衣卫的头上的。皇帝回到京城,多少人在皇帝身边打转,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只怕没几天就被皇帝给忘记了吧!
可是这家伙居然玩了一出死里逃生的把戏,这下皇帝就是想忘记他也难了,有了皇帝的恩宠,这家伙就是想不飞黄腾达都难。
牟斌是个小心谨慎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在锦衣卫指挥使上,一坐就是一二十年,一朝天子一朝臣,可是,就算是弘治帝归天了,皇帝似乎都没有更换他的意思,而在权势熏天的刘瑾刘公公面前,牟斌也是异常的低调,低调到刘瑾觉得换个人做这个锦衣卫指挥使,没准还不如他听话,那就将就凑合着吧。
当然,牟斌的低调,相对的来说,自然是东厂番子刘公公的那些嫡系的气焰嚣张了,这种情况,新入锦衣卫的新人未免感受不到,但是,一帮积年的锦衣卫,怎么会不清楚,这口气憋在心里,他们已经憋得太久了,天子亲军,本来就是应该理所当然在京师里恣意张扬的,这眼下和缩进硬壳的乌龟,有什么区别。
这种情绪,在锦衣卫里酝酿着,发酵着,如果锦衣卫再没什么作为,这些锦衣卫的心只怕也就这么散了,而这个时候,锦衣卫里突然蹦出这么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人物,而且似乎还很得皇帝的恩宠,牟斌的心思,就算是再不朝这方面想,也得动动脑筋了。
锦衣卫太久没发出自己的声音,都似乎已经被人忘记还有这么一个衙门的存在了,这钱无病,似乎是一杆挺好使的枪?要不,拿着朝刘公公使使?
既然是枪,自然先得磨得锋利些。皇帝既然已经提了他的千户,这顺手推舟给他一个千户,似乎也不奇怪,至于这小百户升了千户后,在京师里能不能拿到实差,能不能闹出点响动,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钱无病自然不知道自己的顶头大老板,是怎么样的心思,这个时候,他已经从齐家堡出发,朝着京师而来了。
刘家商队的人,已经打发回去了,顺便带着钱无病对刘子谷深表谢意的信,对于商队的这些人来说,这一趟差事,简直是出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就算日后老了,这段经历,也足够在自己的算子面前吹吹牛了。
倒是王岳派来的那些个“高手”,好吧,到现在为止,钱无病除了知道领头的那个汉子,叫做秦歌以后,其他几个人,他也仅仅就是混了个脸熟,连名字都不清楚。
这些高手也不知道得了王岳的怎么样的吩咐,却是执意要护卫钱无病和孙倩一起上京,钱无病当然求之不得,雁七雁九两兄弟,他早就没了他们的讯息,也不知道他们是返回了南京还是跟着皇帝去了大同,他身边可用的人几乎没有,而秦歌这几个人,却是正好填补了他们两兄弟的空缺,而且,看起来,似乎更可靠一些,至少比起雁七雁九两人称呼他做“少爷”的时候,秦歌几人的口气更真挚,更理所当然一些。
王岳注定是没有后人的,钱无病孙倩,可是叫王岳“叔爷”的,这称呼可不是一般人能叫的,也就是说,王岳可是拿他们当真正的子侄辈来看了,要不然,王公公昔日风光的时候,干儿子干孙子不计其数,他为什么不让钱无病几人叫他干爹。
干儿子干孙子是外人,这称呼和人都靠不住,而叫叔爷的,当然比起来就亲近多了。秦歌几人的来历,钱无病不知道,不过,这些人在镇守太监府里,可是以家将的姿态晃来晃去的,这家将叫小主人们,那不真情实意才有鬼呢。
齐杰也在同行之列,齐横虽然有些担忧儿子第一趟出远门,但是趁着钱无病走的机会,还是将他撵了出来,当然,这随从啊行囊啊,自然是准备的充充裕裕,以至于两边的人马凑在一起,也有二十多号人了,走在官道上,倒也不比一般的商队气势差多少。
钱无病既然答允了在京师照看齐杰,齐横自然也得有些心意奉上,至于多少,钱无病却是没多少数了,反正这些事情,他都交给了孙倩,眼下孙倩看起来,更像是他的小管家婆,而不是镇守太监府的大小姐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在大同稍微停留了一下,然后马不停蹄的朝着京师行进,二十多天后,京师那高达巍峨的城墙,就已经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