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虽然罗兰-艾伦口口声声的表示,迈克尔-杰克逊在索尼ATV里的持股和因此产生的战斗让索尼音乐这个产业变得毫无吸引力,但若是跳出音乐这个领域,从罗兰-艾伦所拥有的产业结构来看,索尼音乐所存在的价值,其实是大于高通和菊厂的,因为那些版权的存在,能够给罗兰-艾伦的其他产业打造出一条坚固的护城河。
没办法!
谁让音乐这个东西,是大多数互联网r科技公司崛起的根本呢?
在国内,那个做搜索引擎的公司,其实就是用音乐打败所有竞争对手的。
两千年两千零一年的时候,度娘还只是一家专门为SOHU,SINA提供搜索业务的服务公司,而当他们分析用户行为,发现大多数的用户对音乐感兴趣后,他们便对MP3搜索做了专门的优化,由于搜索精准、内容免费,所以刚一更新,便深受大众的欢迎和追捧。
仅那一年,度娘的流量就激增百分之三十以上。
如果仅仅只是这些,那其实还无法体现音乐的牛哔之处。
因为这时候的度娘,做的仅仅只是搜索。
而在尝到甜头之后,他们便自己做盗版盗链了。
零三年,度娘的MP3服务正式上线,而当他们甩开袖子自己干时,这项服务,给他们带来了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流量增长,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一服务简直不要太好用!
以前,用户在度娘上搜索音乐时,跳出来的都是类似于‘DJ舞曲网’这样的网站。
虽然也能找到音乐,但使用起来也只能说是相对便捷。
可现在,当用户在度娘上搜索音乐后,跳出来的便是度娘MP3这个主栏目,用户不用和以前一样访问其他网站,筛选自己想要的内容,只需要鼠标轻轻一点,就能通过度娘下载自己想要的歌曲,而当这种一站式服务出现后……
度娘,便爆炸了!
零五年之前,谷歌的市场渗透率和度娘不相上下,但零五年之后,度娘就凭借MP3搜索下载服务跑到了百分之七十二,之后一路暴涨,巅峰时期更是高达百分之八十五。
无数刚刚接触互联网的年轻人在信息技术老师的引导下登上了度娘这个免费平台,让它瞬间成为搜索引擎行业里的垄断企业,这种爆发式的增长让人们瞧见了音乐的价值,而也是在同一时间,度娘成为了西方人眼里,全球最大的盗版音乐网站。
正因如此,索尼、环球、华纳、百代等在内的全球七大著名唱片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联合起诉了度娘,但因为某些复杂且不可言说的原因,度娘从零五年开始,就不断的胜诉,直至一五年流媒体音乐行业史上最严版权令出台,度娘才开始缴纳版权费。
可惜,这个时候,音乐这种东西,对于度娘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度娘搜索引擎的垄断地位,在过去十二年的盗版盗链中,已经建立起来了。
当然了,这种放纵盗版的成功是无法复制的,而罗兰-艾伦之所以需要索尼音乐,也不是为了给谷歌那个能够趴在雅虎和MSN身上吸血的家伙引流,而是希望这些版权能够给苹果造血,让iPd和iTes能垄断全球的便携式媒体播放设备市场和数字音乐市场。
由于二十世纪末,北美和欧洲就已经开始建立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体系,所以法律上的相对完善让健全的付费环境得以诞生,而在这种环境下,当罗兰-艾伦拿到索尼音乐后,其它想要和iPd、iTes竞争的公司,就只有破产死亡这一条路可以走,因为拥有索尼音乐的罗兰-艾伦完全可以只给苹果授权,无视其它公司的渴求。
也就是说,在正版之风盛行之际,被罗兰-艾伦掌控的索尼音乐只将数字版权授予苹果,而在这种情况下,非iPd和iTes的用户,就无法享受到披头士、猫王、甲壳虫乐队、迈克尔-杰克逊等歌曲,虽说这种做法会让索尼音乐的版权收入锐减,但它也能极大的刺激用户的选择,当人们发现,除了苹果以外,其他的便携式音频播放器和音乐软件都是瘸腿的家伙时,那么流量,就自然而然的朝着苹果不断汇聚。
这么一来,其他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自然会连年下降。
当这些公司的营业收入支撑不起公司的研发费用和版权支出时,那么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两条路就十分的清晰了,要么就是不买版权,让旗下产品放弃加密,适配所有盗版音乐,就做盗版的生意,要么就是黯然离场,宣告自己的失败。
如果是前者,那告就完了!
什么荷兰的飞利浦?韩国的三星?直接拿着枪口把它们摁到土里!
版权保护法不健全的地方我们管不到,那是真没办法,但推行版权保护法的地方,你若是支持盗版,那就不是让你们割肉放血这么简单了,而是直接送你们下地狱!
若是后者,那就更简单了!
不战而屈人之兵嘛!
随着这些公司的相继死亡,那么归属于便携式音频播放设备和数字音乐的百亿市场也就能被苹果轻松拿下,形成事实意义上的行业垄断。
而为了攥取这样的市场,罗兰-艾伦需要付出什么?
无非是十个亿买来索尼音乐,日后再花二十到四十亿将其补成世界第一而已!
最少三十亿,最多五十亿,就能换来两个行业的垄断!
用几十亿的投资给苹果打造一条坚不可摧的护城河,这种生意,还不划算吗?
至于其他公司是否能够效仿?
这就别开玩笑了。
华纳音乐是谁的?
《哈利-波特》和DC超级英雄电影拍不拍了?
环球音乐又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