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哥!你的字写得真好!我喜欢!”秦小霜两眼弯弯,白皙小脸上显出两只浅浅小梨窝。
见丫头喜欢,瞿临川也放下心来,他薄唇轻启,
“既然喜欢,那就多写点。”
瞿临川有点迫不及待地想在丫头以后的生活中打上自己的印迹。
等些天,他返回部队了,这丫头每次翻开这笔记本,肯定会想起他的吧?
他的想法和用意,与秦小霜不谋而合。
这么漂亮的笔记本,上面还有临川哥好看的字迹,秦小霜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这样漂亮的笔记本,拿来写日记最合适不过了。
见秦小霜睁大了乌黑水润的眼睛,朝他乖乖点头。
瞿临川心情极好,伸出大掌揉了一把她柔软的发顶。
“走吧,我们去那路口边等。”
秦大勋每次来城里送货,都会抽空去考察收集一下城里几家饭店和商场的猪肉蛋禽等市场反馈情况。
秦小霜觉得,父亲天生有经商的头脑。
有这样的头脑,再加上合适的机遇,想不翻身都难。
上一世父亲的生意,后来做得有些心力交瘁。除了秦小霜嫁人了,帮不上忙,家中人力不足,更大原因是秦小霜婚姻处理得不好,拖累了父亲的精力。
这一世,秦小霜相信,父亲的生意会做得更大更稳。
两人站在路口,等了一会儿,秦大勋还没来。
秦小霜便拿出刚买的诗集顺便翻一翻。
“嗯?我看看,你选的咋样?”
秦小霜还没反应过来,瞿临川就伸手一捞,把她手中的给拿走了。
舒婷的朦胧爱情诗,在年轻姑娘中很受欢迎。
秦小霜以前偶而看了几首,便喜欢上了。现在有了一整本,打算拿回去细品呢。
可,可是,临川哥咋这么讨厌啊?姑娘家看什么也要管?
“临……临川哥,快还给我!”
秦小霜涨红了脸,扒拉着他的胳膊去抢他拿走的。
可瞿临川人长得高大,胳膊也长。他伸长了手臂,锐利的鹰眼扫视着手指撑开的页。
秦小霜够不到,心中着急。偏偏瞿临川还念出来,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
“临……临川哥——”秦小霜恼了,大叫一声,清脆的嗓音都快破音了。
瞿临川这才转过头来,俯首看向紧紧抓住自己胳膊不松手的姑娘。
天!这丫头小脸臊得通红,一双大眼漫着湿漉漉的水光,里面水泽晃动。
一颗晶莹的水珠儿好像马上要从湿黑的睫毛上落下来。
他竟然把丫头逗哭了!
瞿临川心中一慌,赶紧把还给她。
隔了几秒,又想哄哄她,低声道,“那个,小霜,你喜欢看这种调调的诗啊?”
“你喜欢看就看吧!”他顿了顿,又道,“不过,这好像是时下兴起来的那叫什么——爱情诗?”
瞿临川粗糙的直男心里,终于想起了这个词。
这还是在军营里,听说有位采好的战友要给对象写情,在信中会绞尽脑汁地写这玩意儿。
听说现在很多姑娘们都喜欢这种什么诗,比送礼物都好使。
以后自己是不是也得学习这个什么诗?
看秦小霜那红透的脸,瞿临川瞬间明白,丫头这是长大了,开始钻研这爱情诗了,这不是好事么?
瞿临川的心里不禁隐隐有些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