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在这个时候,出岔子了。”
“我并不知道印第安人不能出现在酒吧。结果刚一进门,比尔就拔枪了。他是海晏境,西部第一快枪手,我们不可能比他快。”
“所以只好逃跑。”弗拉基米尔很无奈,“如果金币被比尔夺回,我就要另外想办法了,不知道还要在副本里呆多久。”
“逃跑过程中,我不得已把腰包扔掉,怕的就是金币被夺走。”
“为什么不放到登载舱里?”小春初樱问。
“我想过的,万一我被抓住,比尔肯定严刑拷打,我肯定扛不住,金币还是会被夺走。”王室公子哥当然扛不住,弗拉基米尔说得理所当然,“可如果我逃脱了,还能回去找,找到的话任务就完成了。”
“你的第二阶段任务是不是牌局?”张哲翰抬手按下小春初樱的步枪。
“是的。所有人应该都一样。”弗拉基米尔看枪口没再对着自己,放下了胳膊,转了转脖子,发出咔吧咔吧的响声。
天已大亮。张哲翰这才看清楚弗拉基米尔的样子,嗯,其实是莱昂侯爵的样子。
黑色过膝的大衣,红黄相间的大翻领,系一条红色皮带,棕色头发,瘦削苍白的脸,疲惫不堪。
“我能不能加入你们?”弗拉基米尔试探着说,“我的底细你们也知道了,我不是坏人,我是罗曼诺夫王室,不屑做道德低下的事。”
他并没有用自己的可怜处境来博取同情,而是在论证自己无害。
很聪明。张哲翰在心里给公子哥点了个赞。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张哲翰对弗拉基米尔的印象还不错,金币在我手里,先别让他知道,让他帮我们做任务,看他的表现再说。
张哲翰向弗拉基米尔招手:“过来吧,王子。”
弗拉基米尔跑过来,伸出右手:“太荣幸了。”
看小春初樱没搭理他,张哲翰握住了他的手:“欢迎加入,我是张翰。”
“你的武器是什么?”小春初樱问。
“剑。”弗拉基米尔手里具现出一柄古剑。半圆形扁平护手,纹饰精致,剑身宽约一寸,一米多长。
“tizna?”小春初樱看着护手的花纹。
“是的,小姐厉害。提泽纳剑是西班牙英雄埃尔熙德的名剑。”弗拉基米尔一脸骄傲。
“以后就叫我小春初樱吧。你的技能是什么?”
“tizna 的意思是火种,我擅长控火。”
几个人正说着,小春初樱突然伏下身,耳贴地面。
“有情况!”小春初樱挥手示意大家隐蔽。
马蹄声!
比尔追上来了?!
不对。
马蹄声来自前方,而不是小镇的方向。
也不是两三匹马,好像很多很多。
是马队。
“不是冲我们来的。”小春初樱指向前面。
张哲翰这才发现,山包前方大约五六百米有一条路,大路。从右向左穿过荒原。
马蹄声由远及近。
大路上出现了一队骑兵,有两三百人。
速度不是很快,但很整齐。
马队前面,一骑当先,举着一面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星条旗,”小春初樱的步枪上有瞄准器,“是联邦政府的骑兵。肯定是去打印第安人。”
【181年,也就是比尔被杀的那一年,美国通过法律否定了印第安人独立政治实体地位。乔治阿姆斯特丹考斯特上校率领着一支远征军进入黑山时声称在‘法国小溪’旁(即现今南达科他州的考斯特)发现了金矿。考斯特上校的这一宣布使黑山地区开始了历史上著名的淘金热潮,也让当时这个不合法的戴德伍德小镇的人口很快激增到5000人。】非非列出资料。
“等他们过去,我们远远跟在后面。”张哲翰冷静地说。
“你的步枪也是神佚物吧?”弗拉基米尔放松下来,“是什么能力?”
小春初樱盯着前方,无视弗拉基米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