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堂走出门,发现那只黑色猎狗就蹲在不远处,他走过去,狗子也躲避,反而瞪着眼睛盯着他看。
“那你咋办,不回去找你主人嘛?”
余秋堂笑着问。
和动物说话,是他的一种遗留习惯,也可以叫作本能。
山里寂寞,往往巡山半日,看不到一根人毛,陪伴的他的就是狗子。
狗子也非常懂事,接触久了,基本能听懂一些常说的话,不时还会回应他。
习惯后,他就和很多动物都下意识聊天。
当然,动物们基本都听不懂他的话,多半只是他自作多情。
眼前这只猎狗也是。
虽然对余秋堂看样子很有好感,却依然听不懂他的话,一声不吭地盯着他。
“那这样好吧,你就在这里待着,我让江哥暂时照看你,等你主人来了,或者你愿意回去再走,行不行?”
狗子还是不吭声。
“我就当你接受了,可别反悔。”
余秋堂将余秋江喊出来,指着狗子说:“这只猎狗暂时就放在这里吧,反正你这也寂寞,再说放了这么多东西,总要看个看家护院的。”
余秋江看了眼狗子,淡淡地说:“放着也行,我帮伱看着。”
余秋江对狗子并没多少兴趣。
喜欢动物的人就是这样,有的人看到动物就很想去逗弄,而有的人则是很反感。
也没谁对谁错。
只要不因此损害到别人生活就行。
余秋堂坚持的观点是,自己喜欢,那就自己养着,若是觉得流浪的狗子喜欢,也可以处理好后,自己放在家里的养,但不能只是基础的投喂,让这些家伙形成依赖,影响附近人的生活。
“这种猎狗,一般从小都是吃肉长大,必须保持对野物的渴求感,所以不要喂其他东西,我们现在不是有熊肉嘛,找点边角的位置切点,留下来喂它。”
“就是捡的狗,你对他这么上心干嘛?”余秋江答应是答应,但不理解。
余秋堂笑笑。
“也说不上啥原因,只是觉得它不该变成流浪狗,然后被那些狗贩子逮走送上狗肉桌。”
余秋江微微一愣,随时点点头。
“好。”
余秋堂交代好这些,走过去尝试揉揉猎狗的脑袋,猎狗稍微后退半步,但又慢慢拖着尾巴蹭过来,脑袋轻轻蹭蹭余秋堂的裤腿。
“听话在这里待着,我明天再来看你,要是不老实的话,我就将你送走,知道不?”
狗子这下似乎听懂了。
“汪”一声,对余秋堂摇起尾巴。
“走喽~”
余秋堂这才背着熊油,揣着熊胆回家。
熊肉不太好做,特别费油,所以他并不准备在家里吃,最多就是拿点回来尝尝味道。
但熊油却必须分着带回家。
王浩峰和余秋江家里人都少,只留小部分给他们,八成的油都被他背了回来。
起码好几十斤。
熊油的作用那可多了去,以中药作用的话,能祛除风湿,能治疗冻疮,还能治疗跌打损伤,如果是内服,还可以补血杀虫。
如果当作食物油,功能更是好用的不得了。
别的不说,就单说用熊油炸的酥果,不会硬的咬不动,而一般的油炸酥果,热的时候很酥,一旦冷下来,要么纨的咬不烂,要么就是硬的咬不动。
这几十斤熊油炸好装进坛子里,起码能吃多半年。
这可比猪油好吃多了。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这头熊的油还不算多,真正油多的熊需要冬季去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