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找到后,他并没有进去,而是绕过大路,先去外婆家。
外婆现在跟小舅舅住在一起。
照规矩,肯定是要先去外婆家送。
余秋堂对三个舅舅的认知,只有非常粗犷的味道。
只知道大舅洪富生很高,大概有一米九的样子,但是很瘦,从小到大,余秋堂也就见过几十次大舅,每次都因为要仰着脑袋看他,觉得脖子困,很麻烦,所以没有仔细看。
但舅舅毕竟是舅舅,倒不像大姑父那样陌生,走在路上,可能压根认不出人。
据母亲说,大舅年轻时候长得英俊潇洒,高大帅气,当年验HWB的时候,大舅就被选上了,本来要去首都,火车都开了,却因为舍不得家从火车上跳下来。
然后就做了一辈子的小工。
大舅和父亲余得金同岁,也是五十好几的人了。
二舅洪富财是个卖豆腐的,不喜欢说话,二舅母很强势,家里一直有股浓浓的豆腐味。
小舅舅就是很普通的农民,农忙的时候干农活,农闲了就去做做小工,也没啥本事,话也不多。
这么一想,三个舅舅话都很少。
这可能也是他不了解他们另外一个原因。
外婆家和大舅家直线距离不到两百米,就是相隔一片田地,但绕过田地走大路,则是有二里多路。
若是空手的话,肯定会走田地,但现在骑着摩托车,那就必须绕大路。
路上不时看到很多小孩子站在门口放鞭炮。
这个年代的孩子多,每家再不行都要两三个,而附近的孩子们聚集在一起,那就是成群结队。
不像后世,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走到哪里,都看不到几个孩子。
车子来到外婆家门口。
外婆家住的还是地坑院,和他们家差不多。
大家原本都是住在一个大的地坑院里,大的孩子一个个分家出去,最后父母就会和最小的儿子住在老院子。
余秋堂将摩托车停在巷道口,解下肉袋子,背着下到门口,推推大门,里面没有关,便直接下去。
刚进门,就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一只手抱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另只手还提着半篓柴火,看到余秋堂进来,好奇地打量着他。
“你找谁?”
余秋堂开始也微微有些发愣,但很快从女人的相貌里,回忆起一些事情,才想起这是他的小舅母张巧巧。
小舅比母亲小很多,仅仅比他大七岁,所以小舅母大概比他也就大四五岁最多。
算是半个同龄人。
这在这个时代相当常见。
因为生孩子跨度时间长,可能第一个孩子和最后一个孩子年龄相差二十多岁,若是下一辈也结婚生孩子早,就可能出现长辈比晚辈小的情况。
既然来了,余秋堂还是要表现的好一些。
他将背上的袋子放下来,提在手里,笑着说:“小舅母,我给你们送点肉。”
张巧巧突然喊了声,“呀,我想起来了,你是堂堂是吧?”
余秋堂点点头,“可不就是我嘛。”
张巧巧立刻眉开眼笑,急忙将手里的柴篓丢到地上,喊道:“娘,富贵,大姐家堂堂来了!”
一边喊着,一边指向屋子,“来,堂堂,进来,快进来。这么冷的天,你还送什么肉呢,我们都买了。”
门帘再次被拉开,出来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一脸的风霜,正是小舅洪福贵。
他比余秋堂大几岁,但可能因为日子过的艰难,受苦太多,显得更加苍老。
妥妥是“真长辈”。
“堂堂来了。”
小舅打个招呼,就不说话了,站在门口看着他。
甚至笑容都没半点。
这和余秋堂记忆里的样子也差不多。
但他今日是做好足够心理准备,所以不管这边啥情况,他都能应付。
看在外婆和母亲的面上,啥都能忍。
“是啊,小舅,今年杀了头猪,给你们送点肉过来,我外婆在嘛?”
“在呢,她感冒了,刚吃完药。”
“感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