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是条好狗。
它特别会看人的眼色。
看见你笑的时候,就顺着杆子往上爬,要吃要喝,求摸求抱,赖皮的不行。
而当你黑着脸心情不好时,它就躲的远远的,躺草坪上晒太阳,假装自己是朵蘑菇。
然而,这只是基础操作。
更骚的是,搬到别墅区这还不到一个月,它就成了狗国中的无冕之王。
别墅区养狗的人不少,傍晚遛狗时常会碰面。
某次遛狗,陆豪终于知道,第一次见它时,为何它只是一条流浪狗,却全身干干净净,毛色发亮了。
它会找别的狗。
给它舔。
真丶舔狗。
一般这种操作,只会发生在猫身上。
陆豪也不知道,霸王是如何学会,并驯服其它狗的。
而且,霸王很鸡贼。
有主人在旁边的时候,它会让它们就只帮舔毛发。
而没两脚兽时,它则是会让别的狗帮它舔……屁股。
它像是狗国中的君王。
都是别的狗给它舔。
它只负责享受。
那画面,陆豪第一次无意中偷看到时,当真是震惊到眼珠子都要掉出来。
偷拍下来给楚雯看,她也目瞪口呆,面红耳赤。
呸!
黄狗!
……
……
《霸王》的故事脉络,延续着陆豪一贯的风格,简单,清新了,没有很剧烈的矛盾冲突,但情绪的转化很细腻流畅。
菜市场有条流浪狗。
它很坏。
为了生存下去,各种偷吃,卖红薯老大爷的烤红薯,以及炸串串大妈的串串。
声东击西,撞死,装瘸,各种套路用的很溜。
同时,它也很精。
有个狗贩子,想要把它抓了,去做成狗肉煲,它很机灵的逃了出来。
在菜市场,它大名鼎鼎,被人叫做霸王。
但其实,除了狗贩子以外,人们是善良的。
卖不完剩下的零碎,总会给它留一点,冬天来了,也会给它铺点硬板纸或者家里的烂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