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林清沅和唐菀早早就约好了去吃火锅,林清沅还打算买点对联、福字啥的贴一下图个喜庆。
两人这次去的店子叫东来顺,是一家公私合营火锅店,在京市十分出名。
东来顺主打铜锅涮羊肉,号称“一锅清水涮百年”,手切羊肉更有“薄如纸、软如棉、齐如线、美如花”的美誉。
两人排了好久的队才吃上,林清沅看着乌央央排队等吃的人,心里不由更加期待。
她涮了一片羊肉尝尝,嫩滑爽口,调料地道,确实名副其实,难怪生意火爆。
林清沅吃着吃着,就有些蠢蠢欲动,想要点瓶米酒,她试探道:“我想……”
唐菀:“不,你不想!”
林清沅:“……”
“我还没说呢!”
“乖,喝酸梅汁!”唐菀说着顺手将她杯子添满。
林清沅撇撇嘴,有些嫌弃,不知道这酸梅汁怎么调的,味道……颇有些让人一言难尽,还没她自己调的好喝呢!
想起上次喝的米酒,清冽甘甜、爽口至极,真让人回味无穷、念念不忘。
林清沅有些不死心道:“就买一瓶嘛,你看别人都买了,酒瓶那么小,装不了多少酒,咱们一人两杯就喝完了。”
唐菀看了眼那巴掌大小的酒瓶,形状像个小号花瓶,确实装不了多少酒,但问题是——
“沅啊,对自己的酒量有点自知之明好吗?”
林清沅怏怏撇了她一眼,又眼巴巴看着别的桌上的客人谈笑风生中举杯共饮,轻叹一口气,狠狠夹了一筷子羊肉放锅里涮,时不时用幽怨的小眼神瞅一眼唐菀,唐菀看着她这样子又好气又好笑,最后还是心软同意了。
林清沅高兴的耶了一声,“菀菀你真好。”
酒一上桌,她便迫不及待给自己倒了一杯,尝了一口后,有些失望道:
“怎么感觉没有之前的那家好喝?”
“那家听说是老板自己用祖上传下来的古法酿的,他们家的酒挺出名的,很多人去他们家吃就是为了他家酒才去的,当然,他那的味道也还可以。”唐菀解释道。
“欸,一会儿去那买一坛米酒怎么样?”林清沅兴致勃勃道:“也可以多买几坛,我寄回家去,我弟弟见了肯定很高兴。他可馋了,以前见我爸、我爷喝酒,他也想喝,我爸就拿筷子蘸了一下给他,然后他就被辣哭了,哈哈哈,笑死。”
“就是你那个还在上小学的弟弟?”唐菀问道。
林清沅点头:“对啊,我有三个弟弟,大弟二弟是双胞胎,他是最小的那个,也是最可爱的那个,我和他关系最好了。”
双胞胎太聪明,她不敢往他们眼前凑。
“嗯。”唐菀有些心不在焉道,她眼神不由有些飘忽,状似随口问道:“对了,还有一个星期不到就过年了,你准备怎么过?”
爷爷交代她,让她把人带回唐家过年,问题是,林清沅肯定不会同意。
她用她的项上人头担保!
林清沅听了长叹一口气,“留在医院值班呗,就那么几天假,来回都花在路上了。”
“那你快两年没回家了吧?”
“一年半,”林清沅道,见唐菀面色有几分凝重,笑了笑说:“没事儿,选择出来当兵就要做好两三年不能回家的准备。”
说起来当兵还有两个月探亲假,不过她现在的组织关系已经调到了京市军区总医,所以,假期就这么泡汤了。
但不管怎么说,她是幸运的!
一年半多的时间,从乡村小学教师,变成京市着名医院的医生,这一路可谓是顺风顺水,没有经历丝毫波折。
林清沅其实有些不太敢回去,哪怕心中牵挂,但她到底有几分“鸠占鹊巢”的羞愧感,做不到理所当然、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