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候,孟锋突然双手将刀举过头顶。
下一瞬,楚国骑兵已经逼近到孟锋面前,孟锋刀锋猛然斩落。
嘶啦——
楚国骑兵和他的坐骑在瞬间被劈成两半。
鲜血在顷刻间将孟锋染成血人。
孟锋身边的所有人都愣住了,而对面的骑兵同样愣住,满脸震撼的看着孟锋。
这个时代可不存在在战场上斩马这回事,兵器不支持这么做。
最多就是用长兵器捅马肚子或者马脖子。
赵海已经震惊的无法言喻。
如果这时候不是在厮杀,他都想抱住孟野亲一口。
自己这次是真的捡到宝了。
孟锋这时候已经直接往楚国骑兵阵线冲进去。
黑刀在手,招招都是大开大合。
战场上并不需要多精妙绝伦的招式,要的就是速度、力量,还有对危险的感知。
转眼间,孟锋已经杀了六七个骑兵。
速度之快,以至于周围骑兵都吓得连连躲避。
而这一躲,骑兵的阵线也开始乱了。
孟锋撕开了骑兵的一个口子。
骑兵最讲阵型,骑兵最强大的地方就是冲锋,即便杀入敌阵中,也会一直冲锋,一旦停下来,很容易就会被步兵所伤。
影视剧里那种骑着马,左右横扫,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如果骑兵停在原地,而左右各有一个敌兵,大概率是砍死一个,而同时被另外一个砍死。
骑兵的常规战术就是直接冲过敌阵,顺手砍死几个,再原路返回,故技重施,如此反复横叉冲锋。
可是孟锋撕开的口子,直接阻止了不少骑兵的冲锋,而他撕开的口子后面又有士卒冲进来,由此打乱阵型。
这是孟锋的第一次杀人,可是却一点应激反应都没有。
或许是因为人在强烈的亢奋下,反而会变得更加冷静。
赵海都看傻眼了,不过他没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大声喊道:“跟着孟锋冲!!”
一般步兵对付骑兵除了各种拒马桩之外,就是用长兵器顶在前面。
可是此刻孟锋硬生生的靠着一个人,改变了策略。
当然了,主要也是楚国骑兵的数量不多,来去也就两百人。
孟锋可以靠着一个口子,就打乱楚国骑兵的阵型。
赵海一边厮杀,一边还不忘观望孟锋。
这次真捡到宝了,他还第一次看到如此悍勇的猛将。
十个!二十个!三十个!赵海几乎都算不清楚,孟锋到底斩杀了多少个楚国骑兵。
就算是赵海自己,也是惊心动魄的杀了两个骑兵。
可是孟锋却像是用不完的力气,手起刀落就是一个。
孟锋的身影特别好认,人高马大,所有人里最高的一个。
而且全身都是血红色的,就像是地狱里爬出来的魔神。
孟锋的脑海中不断的闪过一个个即将发生的画面。
这就是见闻色霸气所带来的效果。
在战场上,见闻色霸气简直就是大杀器。
到现在也没有一点伤,这些楚国骑兵的刀刃连孟锋的猫都没摸到。
孟锋突然预知到一匹战马从身后朝着他冲撞过来,立刻回身就是一记劈砍。
那战马的西瓜瞬间飞起,连同马上骑兵的半截身体一起。
紧接着,孟锋又是一个冲撞,一头撞击在前方战马马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