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南下,又奔波了一天,直至高平渡口。
然而,这里的痕迹越发明显,简直是触目惊心。
只见周围的雪地已经被踩踏得不成样子了,根本看不见几块白色,雪全部都已经被踩踏得结结实实了。
看到这一幕,一种不好的念头在我脑海里涌现——秦军一定是去高平了!
高平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相较于临泾来说,高平无疑是后方。
而对于我方全军来说,高平既是我军囤积粮草的地方,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大本营!
毕竟我军在这里驻扎了半年之久,只不过出于战略考虑,我军才北上临泾。
没想到仅仅过了半个多月,居然就有一支秦军不请自来,倘若高平被拿下后果不堪设想!
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因为此时的高平毫无防备,那里尚有三万运粮部队和一万守军。
他们既没有防备,也没有对付秦军铁骑的能力,秦军一到高平必然失守!
倘若高平失守,两支秦军便可以对临泾形成夹击之势,我军也必将遭遇毁灭性打击。
想到这里,我不禁面色煞白,一身冷汗。
孙翊感受到了我的变化,于是问道:“兄长,怎么啦?”
我强忍着惊恐,并不想让孙翊替我分担,便撒谎道:“没事,我只是有点累了。”
“兄长,咱们休息会吧!”孙翊说道。
“好!”
随即,我二人先后翻身下马,在河岸边盘腿休息起来。
在这个季节,喝水十分方便,只需要装点雪然后烧开就行。
然而在野外,要想填饱肚子可不容易,我便为此每日发愁。
好在我们一直策马在河道边,这里的猎物比较多,因此我每日都有收获。
今天也不例外,不多时,我便看到了前方出现几头野鹿。
古时候的自然环境也真不是盖的,野生动物极多,只要有点本事的都不愁填不饱肚子。
只不过有时候运气不好,但今天的运气绝对不错,不一会功夫我就猎捕到了一头雄鹿。
我借助马匹的力量,将雄鹿的尸体拖了回来,然后放血扒皮。
鹿血可是好东西,不仅滋阴壮阳,还能迅速补充体力。
我用水袋接了满满的一袋鹿血,我不顾腥气狠狠地灌了一口,随即就递给了孙翊。
孙翊接过水袋,贪婪得喝着里面的鹿血,血水都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一顿鹿血下去,我二人瞬间精力充沛,只感觉能够立马赶到高平了。
可惜的是,我又想到了秦军,眼下去高平可不是个好时间啊!
倘若我军死守城池,哪怕秦军再强,恐怕也轻易攻不进去。
而我若是突然赶来,说不定还能帮助一二,甚至击退秦军。
就怕高平已经被秦军攻下,那我这时候赶去,那就无疑是自投罗网了。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由得一急,连忙生火烤肉。
扒下来的鹿皮我也没有浪费,而是准备带走,打算晚上睡觉的时候当作毯子使用。
一个时辰后,鹿肉就烤制好了,我扒拉下一大块递给孙翊。
随即,我猛地撕下一条鹿腿,然后自顾自吃起来。
一头雄鹿整整三四百斤重,两个人当然吃不完,因此我只烤了四分之一。
我二人吃着鹿腿,十分惬意,但一想到秦军顿时心情就不美了。
然而眼下也只有去高平赌一赌了,否则的话,我们也无处可去。
所谓富贵险中求,此去要么自投罗网,要么扭转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