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院和寻常看香港电视剧那种法庭有很大区别。
中国内地属于大陆法系,而中国香港制度沿用五十年,还是英美法系。
经常在电视剧里,能看到有那种选出来的社会人士的陪审团,会对审判结果进行投票。
而中国是没有的,人民陪审员一般只有两个,坐在法官的两侧,基本上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没有太大的作用,今天不属于人民陪审员陪审条件,就是法院里的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等这些流程走完,老法官敲了一下法槌:“现在开庭,根据刑事诉讼法审理本案,先请检方结合有关证据进行称述。”
张援朝身边的吴晓月,就开始陈述张晓明三人的犯罪事实,某年某月做了什么违法行为,以及所需判刑时间。
陈述完毕,老法官问我:“被告有无异议?”
我今天状态奇佳,立马说道:“检方是单方面质证,我并不认可。”
这是一句万金油的套话,在刑事案件任何庭都可以使用。
有两个作用,一个是先上来就把精气神竖起来,让对面检察官觉得,这个律师不太好惹。
第二个作用,就是能够有机会为我这几个被告申辩。
果然对面的检察官吴晓月朝我瞪了一眼。
老法官问我:“有什么异议?”
我立马就抓住了这个关键点,也是我觉得这个案子的突破口之一,开始唇枪舌战:“如果这个案件里涉及到证人证言,在公诉人之后,首先要质证的是被害人,而不是被告,但是今天没有一个证人到场,对于公诉人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当场证实。”
这是抓住了程序上的问题。
我今天提前来法院,就是想看看证人来了没有。
如果来了是一套方案,不来就是现在的方案。
结果除了检方检察院的两个检察官来了,没有一个证人到场,不符合举证人自己证明的原则。
检察院摆明了是想要诉张晓明几人的涉恶的罪名,让张晓明几人坐牢。
证人呢正好又是欠了张晓明的叔叔张大炮钱的人,他所以不敢来。
因为他欠着钱理亏着呢……我心里盘算。
“我们有证人亲笔签名的证词,可以作为证明。”吴晓月继续说道。
老法官略微一思索:“被告异议无效,继续审理。”
然后就由我开始阐述事实,自证证据之后,开始总结:“我方当事人张晓明等三人的行为,依照检查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符合涉恶罪名,请法院依法审判。”
然后接着由检查方质证。
这次张援朝看着我眼睛说道:“根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资料,张晓明等三人依靠暴力行为追债,造成一定社会范围内恶劣影响,根据公安系统调查,张晓明等人在进行羁押之前,屡次运用泼油漆,划车,破坏他人财物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
我立马回应道:“法官,对方所诉和本案无关,不能以此为理由,让我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我第二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