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往事(1 / 2)

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切都源于于红的那位败家哥哥。

于红只有一个哥哥叫于雷,一天天的不学无术,有班不正经上,打架斗殴,吃喝嫖赌,偏偏还找了一个同样败家的老婆,可想而知了,于家被两人闹的乌烟瘴气,鸡飞狗跳,整天的伸手要钱,钱财被他俩败坏的也差不多了。

没钱了怎么办?两人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妹妹身上,用于雷老婆的话说,漂亮的女人就是摇钱树,当然她是没有于红的资本,否则冲着她说的话也不会找于雷。

向董家要十万块钱,要房,要车,就是这两位出的主意。

不然怎么说董家准备不足呢,他们挺了解老邻居的,毕竟交往了这么长时间,于家老两口也是本本分分一辈子的人,不可能会提出太过分的要求。都是被那两位闹的。

后来`经于红一闹,老两口心疼女儿,在于雷夫妻两个的咒骂声中,提出了只要五万,其他的可以不谈。

这对儿败家夫妻一看捞不到多少实惠,就有了坏水。于雷认识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他认识人家,人家不认识他。那个人就是副镇长的儿子,叫林跃,比他还大一岁,这位在本地也算是一位衙内了,和于雷一样,也不是什么好鸟,但人家有位好老子啊,有资本得瑟,也就是出了事以后,可以高喊“我爸是某某某啊”,在这一亩三分地的,可以屡试不爽。

林跃身边的女人经常换,但就是找不到一个能让他觉得合适做老婆的人选,这也就给了于雷夫妻施展自己想法的机会。

在于雷老婆的怂恿下,通过人介绍,一个夜店里见到了林跃,人家林跃根本就没正眼瞧他一下,但当这个败家哥哥把于红的照片递到他面前以后,立即就瞪大了眼睛,接过照片仔细的观瞧一番,对着于雷就露出了笑脸。

然后两人就合计上了,商量着怎么见面呢。

约出来是不可能了,于红肯定不能答应。所以,于雷把林跃带回了家,终于算是见到了于红本人。当时就看呆了,惊为天人啊,认定了这就是自己一直在苦苦找寻的老婆人选呢。

态度立马就变了,对于父、于母大献殷勤,成了于家的常客,为了得到更多的消息,好处肯定是没少给于雷。

于雷觉得自己做的决定太英明了,这就是财神爷啊。

而于红呢,可是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林跃一次,在了解了对方的意图以后,更是躲的远远的。

时间一长,林跃有些着急了,哪怕给个笑脸,也能增强点信心啊,哥们就和你的正牌男友差的那么远吗?一开始还以为靠着自己老子的地位,加上手上的钱,很快就能打动对方,还不得抛弃男友,乖乖的投到自己的怀抱啊。但结果发现人家确实是正经的大姑娘,根本就不看中这些东西,自己的这两样万能的法宝,都不管用了,怎能不急。

还是那败家哥哥的媳妇,给他出了个馊主意,当然对于他们来说,应该叫好主意。

于雷告诉他,要想妹妹转投他的怀抱,首先必须要她离开现在的男友,但自己的妹妹他了解,死倔,让她离开是不太可能了。也就是说此法行不通,但妹妹对那个男友好啊,可以通过惩治他的男友,达到令她就犯的目的。

这人多坏吧,为了自己,连妹妹都可以出卖。当然他不认可是把妹妹卖了这种说法,认为这样做是为了让妹妹享福。可见在这个及其现实的社会里,钱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林跃就苦思对策啊,怎么对付董新伟,当然是希望死了最好。但虽然胆大,别的事情可以做,杀人还是算了,后果太严重,容易给自己的老子惹麻烦。

合着也该出事,赶上有个案犯死在了董新伟所在的派出所里,而这个案犯正是董新伟刚刚抓进去不久,经法医鉴定,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这本来就是个意外事件,但就被林跃利用上了,首先就是与那位派出所的所长沟通了,很快达成了一致,并联合董新伟的两位同事,咬定是他刑讯逼供致死。

要说董新伟这人呢,像萱姨一样,非常的善良,因而看不惯那些收好处办事,更接受不了收钱去颠倒黑白的事情,也不懂得逢迎上司,所以没少得罪人。

但他虽然工作时间不是很长,在辖区内的百姓中,却有着非常好的口碑,也让某些人心生不满。反正是嫉妒的有之,恨他耽误人发财的有之。

再找那位法医,商量来讨论去,鉴定为人为暴力致死。

这就严重了,可能就是故意杀人。

而且这些人做的更绝,也不知道跟家属是怎么沟通的,抓住董新伟同时,直接就把死者火化了,连翻案的机会都不给。

董家不能眼瞅着儿子被污蔑啊,接着就是到处的喊冤,但人证那么多,口口声声亲眼看到他施暴,阻止都没来的及,可想而知,想翻案是多么的难了。

于红天天以泪洗面,跟着董父挨个部门的找,最后得到的答复全一样,事实成立,就是故意杀人罪,很有可能面临终生监禁。

就在董家都绝望的时候,林‘大救星’,林跃粉墨登场了,当然他不可能去找董家,而是通过于雷把消息传递给了于红。

于雷对自己的妹妹说有个人能救董新伟,绝望中的于红听到这个消息,无异于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马上就问是谁,得到的答案肯定是林跃了。

于红当时并没有多想,心早就乱了,只要能救董新伟,一切办法都要想啊。

于雷安排了他们的见面,林跃也光棍,直接就说喜欢于红,如果答应嫁给他,这件事情对于他来说不算事儿。

于红当时就拒绝了,这怎么可能,她的心里只有一个人。最后是不欢而散,继续为董新伟的案子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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