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秦珂再度睁开眼睛时,周围的环境已经变了个样,红红艳艳的房间里面,各种各样的装饰品颜色鲜艳得耀眼。
秦珂抬身想从床上坐起,结果却被脑里的一阵眩晕和疼痛给逼回了床铺内。
大红的被褥上面绣着金色的龙凤呈祥,床头还有红得俗气的喜字贴在墙上。她忍不住扶额叹息了一声,大喜之日,新娘宿醉,新郎不见踪影,这可真的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开始啊!
秦珂缓缓躺平,等待那股眩晕过去,现在再说那些已经没有用了。闭上眼睛,所有的资料一股脑地涌进了她的脑海里。
昨夜是她和沈瀚的新婚之夜。但是,这并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如果可以的话,她宁愿自己进入的时候是两人最初相遇的幼时。
再不济,是相亲前夕也好。因为沈瀚是被逼婚的。
结婚前夕,秦父忽然改变主意,以给他突然瘫痪的大哥治病为由,要求沈瀚入赘秦家。对于思想传统的沈家来说,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但是为了老实巴交的大儿子,他们却不得不屈服。
不止如此,新婚之日沈瀚背着妻子,将四分之一的礼金拿出来,想要贴补一下自家父母,却被秦母撞了个正着。
秦母一生顺遂,被丈夫生生地宠成了一个泼辣的性格,可不是一个能吃得下哑巴亏的居家妇人。在她的眼里,他们两口子的一切,都是她女儿秦珂的,沈瀚这种背着老婆往自家口袋里塞钱的行为,简直就是十恶不赦!
昨夜的秦珂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直接就当着所有宾客的面,给沈瀚下了脸子,让他母亲将背着自己收的礼金全部都交了出来。
这下可好了,沈瀚一气之下,当天晚上就带着父母和妹妹一起回了老家的山沟沟里,连句话都没给她留下。
“唉,”秦珂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这真是个烂摊子,但是不去收拾也不行啊。她强撑着爬起来,随便换了浅色的件衣服就走下楼,“李妈,给我热点吃的,我饿了。”
“哎,好咧。”将熬了一上午的皮蛋瘦肉粥放到桌前,李妈顿了顿,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小珂啊,沈先生那边,要不你还是去个电话吧,这样终归是不大好的。”她在秦家呆了几十年了,手把手带大秦珂的不是她的那个暴脾气妈,而是她这个管家,她是真心希望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能有个好归宿。
“他那个穷地方,连信号都没有,能联系得上才怪呢。”秦珂抿了一小口粥,胃里总算是舒服了一些,抬眼见到李妈微蹙的眉头,不由微微笑了笑,“我知道了,你放心吧,我会去跟他好好谈谈的。”
谈肯定是要谈的,至于怎么谈,什么时候谈,她可得好好想想。
但是她可不会考虑太久,因为,沈瀚这一次回家,就会重遇他的白月光——温晓菱。
——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原本是多么美好的感情。
可惜,暗恋温晓菱已久的沈瀚还没来得及找到机会对温妹妹开口表白,就被秦家半道截了胡。
虽然温晓菱的爱情,最后终究还是给了她命中的男主角宋司祁,但是在还没有遇上她的真命天子的这两年里,她还是一直跟沈瀚纠纠缠缠,不清不楚的。
要不是这样,后来的沈瀚也不会有了黑化的契机。
仅仅只是因为晓菱决定要嫁给有钱多金的宋司祁,这个一心想要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差的男人就黑着心肠设下了一个个圈套。明明应该守护白月光得到幸福的沈瀚不单只是夺了秦家的家产,一脚踢开原配,还挤垮了宋家的公司。最后将温晓菱囚禁了起来,生生地将一部小清新言情变成了重口味的十八禁……
当然,这其间少不了原配秦珂撒泼打滚,寻死觅活的戏码。如果不是对这样的婚姻深恶痛绝,军人出身的沈瀚也不见得会把事情做得这么绝。
“真是个隐藏的变态啊!”,秦珂感慨地咂咂嘴,喝完暖暖的皮蛋瘦肉粥,上楼将自己好好地梳洗打扮了一番。
收拾得清清爽爽的,这才将司机叫来,带上李妈事先准备好的大包小包回礼,一路晃晃悠悠地向着沈瀚的老家开去。
虽然新婚第二天就去婆家,似乎是不太合规矩,但是老公都要被人拐跑了,这个时候还纠结着什么劳什子规矩,那才真的是个笑话。
沈家村真的很穷,穷得连一条可以直通进村的石子路都没有,就算是称之为穷乡僻壤,都可以说是侮辱了“穷乡僻壤”这个词。
秦珂只好让司机把车停在山脚的镇上,雇了两个挑夫,担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步行进山。
幸好她专门为了这趟出行换了一双平底鞋,但是纵使如此,她现在这副缺少锻炼的身体也有些吃不消。
停停走走,走走停停,待到他们终于抵达总共只有三十几口人的沈家村的时候,太阳都快要落山了。
秦珂已经累得全身都快散了架,脚底板生疼生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打起了泡。
破破烂烂的村口,就连趴在土墙边的中华田园犬,都是一副要死不活的瘦骨嶙峋样。两个挑夫颇有经验地抽出扁担,将恶狠狠凑上来的土狗撵开,这才顺着司机指的路,领着两人往沈家走。
“你们怎么来了?”开门出来的是沈瀚的妹妹沈香,她愣了愣,回过神后的目光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戒备。
还是太年轻了一点啊,秦珂微笑着轻柔而坚定地推开她,抬步往里走:“你哥回门的时间太久了,我是你嫂子,来接他回家也是应该的。”
沈香被气得一口气堵在了嗓子眼里,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进家门。
什么叫做回门?只有娶回家的老婆回娘家才被人称作回门。
这个新嫂子明摆着就是在提醒他们家,她二哥现在已经是入赘秦家的人了,不管他们承不承认,沈瀚现在的头上,冠的都是妻姓。
这简直是欺人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