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宾客散去,花厅里只有我、风纤素及那个阴魂不散的萧左时,百里晨风起身向我致谢,“多谢宫大小姐慷慨借宝,百里城上下莫齿难忘。将来如若有用到百里城的地方,还请大小姐尽管开口,我等赴汤蹈火,也再所不辞。”
他的表情很严肃,行的礼也很隆重,我便也站起身,想说点客气话。谁知道,刚说了句“阁下何需如此多礼”,就被萧左打断。
“一本三利的事儿,只有傻瓜才不干!我看宫大小姐在展会上的巧思妙意,倒也不是个傻瓜。晨风,确实多礼啦。”
虽然我又被他气得直跳脚,但在心里却对他敏锐的思维惊讶不已:提升家族名望,得到百里城的许诺,为自己立威,的确是一本三利的事。
萧左只说错了一点,这种事,恐怕连傻瓜都愿意去做的。
虽然惊讶,我还是冷冷地说道:“本小姐还有要事同百里先生商议,无关人等,请出去。”
萧左前后左右地张望着,屁股却牢牢粘在椅子上,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无眼力见儿的人?我咬牙道:“!我是叫出去!”
“我?”他无辜地看着我,“我不是无关人等。”
我冷笑道:“和此事有什么相干?”
“我倒不想有相干呢!”他苦着脸道:“但我已答应晨风,做那只宝贝瓶子的保镖,直到安抵达百里城。”
我吃惊得连声音都变了,“说什么?他请做保镖?他居然请做保镖?”
“是呀!”他好像比我还惊讶,叫得比我还大声,“难道居然不知道?”
我撩了撩头发,发了半天呆,突然转向百里晨风,道:“百里先生,我坚决反对让此人同行!事实上,我确信由他做保镖的话,阏伽瓶将再无安可言!”
还没等百里晨风回答,萧左已长身而起,对着我恭恭敬敬地鞠了躬,道:“宫大小姐,谢谢!真是谢谢!”
我又开始发呆。
他道:“此去百里城,迢迢千里,一路要经过六七个土匪老窝、七八个山贼地盘、八九个响马据点,虽然我对路况还算清楚,和部分黑道上的朋友也算有点交情,但们带着那么多珍宝,我实在很怀疑在钱财诱惑下朋友交情能有多牢靠。本来我这个人生来就怕麻烦,特别是这么大的麻烦,我通常躲都来不及。但最近我闹穷,晨风答应事成后给我一大笔钱,又求了我大半日,我才勉强答应了为一只瓶子做保镖这么傻的事。没想到救了我!救了我的命!谢谢谢谢!”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这么一大堆话,越说越激动,到最后简直感动得连眼泪都快流了出来。
我则越听心越沉,到最后连心跳都几乎停顿了,忍不住问了句:“百里城究竟在何处?”
“在蜀中。”回答我的人是百里晨风。
“什么?那么远!”我大吃一惊,看着他道,“说家城主三天前去世,但两日后就到了洛阳,怎么解释?”
“这个是因为我家城主自知大限将到,所以半个月前便命我动身来洛阳。”百里晨风道,“此行有千里之遥,辛苦宫大小姐之处,还请多多担待。”
“这倒无妨。问题是……”宫翡翠瞟了眼萧左,咬牙道,“真的需要他来带队?”
简晨风点头道:“萧兄熟知八方地形,若论安排行程路线,恐怕再难找出比他更权威的。”
就是说,此行无论如何也要由这王八蛋领队?我在心中骂了一声,忍不住又拿眼睛去瞄萧左。
而他,大约是说话太多,抓过茶几上的茶杯一气牛饮,又瞪着眼把手上的空杯瞅了半天,喃喃道:“玉的?”突然对我说,“这杯子,我能否拿走?也算来过宫家,留个纪念吧。”
看他那副财迷的德行,我信他只是想留纪念才怪。
——他居然宁肯向我乞讨一只茶杯也不愿挣百里晨风的那“一大笔钱”?
我狠狠地盯着他,良久良久,才深吸一口气,道:“好吧,一起去就一起去!”
百里晨风一直紧蹦的身体骤然松懈,连风纤素都仿佛安下心来。
萧左的神态还是那样懒洋洋的,慢吞吞道:“一起去也行,但得约法三章。”
“好。”我随口应了句,旋即就回过神来,叫道,“约什么法?”
萧左道:“第一,这一路上最好安分守己些,千万别没事惹事。我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很会惹麻烦,但要为大局着想,安抵达百里城是最重要的。”
我仔细地瞧着他,好像想从他脸上找出朵花来,突然展颜笑道:“说的真是对极了!我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有道理的话!”
萧左又道:“第二,我们各走各的,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最好不要麻烦对方。”
我的笑意加深,道:“这样当然是再好也不过。”
“第三,不许打退堂鼓,既然上了路,一定要把东西送到地头。”他要死不活地瞟着我,道:“我一直疑心有人会在半途上带着宝瓶开溜,所以怕得要命!”
我已笑得灿若春花,不能说话,只能点头。
风纤素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大概是怕我会被气死。
她五岁的时候就认识我,当然知道我笑得有多灿烂就说明那时我有多生气。
萧左那个王八蛋居然把原本该我说的话都抢先说光了!简直岂有此理!
“大小姐笑得这么开心,想必是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那我们就这样定了?”
“为什么不呢?”我立刻挤出一个更大的笑容,斯斯地说,“萧公子竟如此识大体,我实在觉得很开心,简直是开心得要命!”
要他的命!